时间:2023-05-09 21:05:33来源:法律常识
大众网莱芜6月1日讯(记者 亓秀宝)1日上午,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莱芜市司法局、莱芜市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莱芜市关于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相关情况。
本次发布会,公布了《办法》的出台的背景、法律依据。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利,进一步规范诉信访程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办法》的主要内容共19条,明确了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范围,定界为:不服从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诉。其中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没有申请再审程序。明确了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基本原则。一是选择申诉人的自愿;二是申诉人申诉人选择律师的自愿;三是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值班制度;四是明确了两级法院共同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五是建立了律师值班相关工作机制。
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意义:律师代理申诉有利于破解申诉难;律师代理申诉有利于推进诉访分离;律师代理申诉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