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22:22:17来源:法律常识
正义网惠州7月19日电(通讯员唐思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国全面实行以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制度要求,借鉴试点地区经验,稳步推进制度适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
该院抓好“六要素”,前期准备充分到位。抓人员抓学习,成立认罪认罚工作小组,组织人员研习相关制度文件,切实增强推动制度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沟通抓配套,主动提请区委政法委协调公安、法院、司法信访局召开推进会,会商研究制度落地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配套措施问题,奠定案件办理基础。抓文书抓场所,制作《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法律帮助通知书》等文书,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联合区司法信访局,在该院办案区设置惠阳区法律援助处驻惠阳区检察院工作站,为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见证签署《具结书》过程,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同时,该院把好“细节关”,推动制度落地落实。注重理顺办案流程,逐一破解制约制度落地细节问题。对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提前向司法信访局发出《法律援助帮助通知书》,由其指派律师后,办案人员提前与律师沟通衔接确定办理时间、地点,告知其阅卷权利和义务等,确保办理顺畅。根据目前大部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都是轻刑案件的司法现状,与司法信访局沟通形成“每周集中见证”机制,每周集中安排一次时间与值班律师见证签署《具结书》,以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效率。针对前期认罪,但在办理现场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司法信访局发出《撤销法律帮助通知书》5份,确保适用制度的犯罪嫌疑人均属自愿认罪认罚,维护认罪认罚制度根基。
另外,该院适用“见成效”,结果实现双赢多赢。2019年1月至今,该院在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等24个罪名上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惠阳区检察院指控公诉罪名的近一半。目前,法院采纳惠阳区检察院量刑建议率达98.4%,上诉率为0,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充分体现,涉法涉诉矛盾得以有效避免。另对犯罪嫌疑人而言,自愿适用认罪认罚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起诉、开庭、宣判,减少其审前等待时间,获得比原定量刑更轻的处理和律师见证时的免费法律帮助。当前,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在法院阶段95%适用了简易程序,从审查起诉到审判一般一个月内可办理完成。如办理的韦某某盗窃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惠阳区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判决仅用了14天,显著提升刑事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