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0:05:02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相关规定和昆山市律师协会工作需要,现就市司法局、昆山市律师协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和律师协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男性。
律师协会工作人员1名,男性。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且自愿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服从分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和学历要求:昆山户籍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昆山市范围;法律专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本人未受过刑事、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未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无前科劣迹且身心健康;
(六)能熟练地操作电脑。
三、律师协会工作人员招聘条件(非公益性岗位)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户籍和学历要求:昆山户籍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昆山市范围;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其他条件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2。
四、程序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1月5日-2015年1月9日,9:00—15: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昆山市仓基街风情街10号,联系人:苏飞伟,联系电话:57370891)
3、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相关专业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资料恕不退还。不得伪造个人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二)考试: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为2: 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参照《国家公务员体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递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五)录用:政审合格者,经录用部门培训合格,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律师协会工作人员报市司法局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收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收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收人员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57511532。
附件:1、公益性岗位简介表
2、律师协会招录职位简介表
昆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