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0:40:3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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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保驾护航普洱跨越发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立下的铮铮誓言。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则是司法的生命线,也是衡量司法工作成败的关键标尺。自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以来,为了实现党的铮铮誓言,普洱依法治市工作在党委领导下,遵循司法规律,在综合配套、整体推进上下狠下功夫,进一步优化司法权力运行,逐步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把现代法治贯彻到普洱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各项领域,为普洱追赶跨越、绿色崛起充分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
加快司法体制改革
为公正司法奠定基础
2015年以来,普洱市为引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全市公正司法能力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会到公平正义,在推进公正司法工作中,把抓司法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着力在统筹协调、调研督导、总结推介、广泛宣传方面下功夫,切实研究解决公正司法及司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改革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普洱市委政法委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牵头部门,对司改的6个方面22个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法、检两院干警发放400余份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的意见形成汇总情况及时上报请示,协调解决普洱市法检两院内设机构整合、领导干部调整和人员调动被冻结的问题。普洱市法院成立由院领导带队的6个考核督察组,对10个基层法院司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督察;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会,对已经出台的改革举措进行“回头看”,并进行改革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普洱市检察院积极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对司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中7项被直接收到相关改革制度文件制定当中。
落实员额制法官检察官
逐级递选制度
按照省级要求,普洱市扎实落实员额制法官检察官逐级递选制度,严格法官、检察官遴选条件和递选标准,把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业务骨干遴选出来,将优秀的人才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积极进行双语诉讼服务建设,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工作需要,专门为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增加9个双语法官名额。普洱全市法院现有231名员额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3.38%。
普洱市检察院将办案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员额检察官的主要标准,要求入额必须办案,建立了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机制和按月公开通报制度;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员额制检察官增补、退出实施办法》。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对1名在综合部门入额检察官启动退出程序,确保所有入额检察官能办案、会办案,真正承担起改革后责任担当。全市529名人员除检察长当然入额外,均同一标准参加考试、考核,196名入额检察官中,办案年限超过10年的有129名,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能手12名。9个县院各额外增配了1名少数民族双语检察官。
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普洱市积极配合完善和落实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探索出符合普洱实际的法官业绩评价办法和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出台《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加去(试行)》,建立法官科学考评机制;制定出台《检察官职业保障办法》,与公安机关签订《检察官人身保护协议》,认真做好检察人员办案人身保护和心理疏导工作,确保检察官职业待遇、身份、安全、荣誉有保障,专心办案无后顾之忧。
为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好“两高”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司法权力清单等制度措施,严格落实和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和公益诉讼试点,普洱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积极配合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2017年,普洱全市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38件,位列全省第一。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7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331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3件。普洱全市两级检察院11个单位全部消除公益诉讼案件空白。
为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制度措施,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普洱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强化庭审中心意识,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发挥庭审对侦查、起诉程序的制约和引导作用;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方面,全市两级法院为彰显现代司法文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制度保障。
近五年来,普洱全市法院共为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375人次,为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外国籍刑事被告人提供翻译178人次,确保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法治宣传教育融于执法
自司改以来,普洱全市两级法院,依托现代化信息手段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强化司法公开时效,不断拓展高效、便捷、便民的司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以信息化建设为推手,通过科技法庭建设,推动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机制,建立庭审录音录像的管理、使用、存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确定的范围和程序以图文、视频等方式直播庭审;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案件和热点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执法司法全过程;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2017年,普洱全市法院共建成数字法庭31个,庭审直播系统39套;全市法院电子签章使用率达90.81%,裁判文书录入率达99.89%,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767份;庭审网络直播1587件。
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按照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要求,普洱市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力,促进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营造尊法守法、诚信向善的社会风尚。
普洱全市法院通过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充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开户情况或存款余额10228件次,冻结账户1100个。冻结金额1.442684亿元,划拨账户存款1891个,划拨金额1.231593亿元。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着力提升涉案财物信息公开机制,依法推行执行财产网络拍卖。
2017年以来,普洱全市法院进行网络查控2220件次,已利用网络拍卖处理涉案财产90件。有效降低了拍卖成本,实现拍卖物溢价升值。
普洱市委政法委及政法部门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政法部门执法办案过程中无在全省及全国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执法过错案件的要求, 针对近年普洱市涉法涉诉信访重访和越级访高发、少数人甚至进京访的突出问题,组织市级政法部门从到市赴省进京、重信重访案件、省级政法机关和市委政法委多次交办无结论的案件中选取15件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其中,市委政法委选取3件,抽调法官和检察官各1名、律师3名组成案件评查组开展评查,并对评为瑕疵的2件案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相关政法部门进行瑕症补正,并记入办案人员的业绩档案。通过评查,进一步促进政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树立司法权威,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执法满意度。
普洱市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这条主线,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建设法治普洱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委政法委
新闻宣传处
编辑:朱 虹 李亚兴
审核:裴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