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7:16:07来源:法律常识
12月28日,澎湃新闻从池文辩护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易藩处获悉,28日下午,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池文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8日下午,“浙江天平”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此案相关判决信息。临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池文以多种方法长期非法获取与其有矛盾的人员及关联人员的个人信息,并保存在其注册使用的百度网盘、115网盘以及移动硬盘内。
具体包括:网购多个GPS跟踪器(车载定位通讯终端)、流量卡后私自安装在胡某、童某、池某旭、池某新、周某、潘某等人的车辆上,使用APP软件监控车辆轨迹并截取即时位置轨迹图予以保存;尾随跟踪上述大部分人员以及郑某,并偷拍偷录;利用其原系民警的身份,向餐馆、宾馆、小区物业等私自调取针对上述部分人员的监控视频,擅自使用公安数字证书、移动警务通,通过内部系统私自查询多辆汽车天网过车记录、住宿记录、航空记录、动车记录、人员档案、车辆档案,并以拍照或截图方式予以保存。
通过上述方法,被告人池文共非法获取GPS轨迹信息27条、偷拍偷录信息37条、监控视频信息18条、天网过车信息11条、住宿信息247条、航空信息289条、动车信息277条、人员档案信息447条、车辆档案信息240条。上述人员中,胡某、童某系被告人池文借调单位时的领导,周某、潘某分别系被告人池文当时工作单位的领导和同事,池某旭、池某新系与被告人池文有过纠纷的二个胞兄,郑某曾作为效能办监督员暗访时查到被告人池文上班期间在浏览网页、开通炒股软件。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自2017年3月起,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在得知其上司、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祥辉与一女子产生婚外情后,对其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跟踪偷拍。池文通过在一别墅地下车库安装摄像头,多次拍到周祥辉与一名女子在地下车库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影像。之后,他将音、视频资料刻盘寄送黄岩区纪委和台州市公安局,对周祥辉进行举报。
2017年7月,周祥辉发觉被偷拍后报警,池文因侵犯隐私先后被黄岩公安分局处以禁闭7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被举报人周祥辉则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获处分,被调离至另一单位担任副局长。2018年4月,池文不服处罚,将黄岩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5月21日,台州市临海市公安局通报称,池文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媒体报道后,黄岩区纪委决定于5月14日对周祥辉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同时暂停其履行职务。5月21日,黄岩区再发通报,周祥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2月17日,黄岩区人民法院对周祥辉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周祥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