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8:10:00来源:法律常识
所谓刑事法律援助“就是在刑事诉讼领域中保持控诉平衡、保障社会弱者平等诉讼机会的一种实现司法正义的制度设计。简言之,就是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具体的说,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贫穷的、无力支付法律费用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辩护或代理的制度。今天,我们就为大家讲讲一些跟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关的知识。
我国刑诉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如果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问题一: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在哪里?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暂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区县,由各区县司法局指定职能部门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门头沟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就设立在区司法局。
问题二: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也没有申请法律援助,法院会帮他们请律师吗?
这种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必须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他们提供辩护,以保障这些诉讼能力较弱的人获得律师帮助。
问题三:除了上述这些情形,法院还会为什么人指定辩护?
上个问题讲的是法律规定必须指定辩护的情形,还有一些是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比如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还有根据具体案情法院认为有必要的,都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问题四:对于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有什么要求?
有些案件是有要求的,对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具有一定年限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如此一来才能保证辩护的质量。
问题五:如果被告人拒绝指派律师辩护的怎么办?
如果是依申请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被告人拒绝辩护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准许,并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对于有正当理由要求更换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另行指派律师。如果对于应当通知辩护的案件,被告人拒绝辩护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应告知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的,法院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