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09:24:43来源:法律常识
王丽,女,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1997年10月大学毕业分配到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案管办主任、公诉科科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职务。2021年5月5日因积劳成疾不幸去世,年仅45岁。
王丽从事检察工作24年来,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职业道德,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勤奋忘我工作,自觉拼搏奉献,办理了1000多起案件。在上级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抽查到的她所办案件均以零瑕疵被评为优秀案件,并获通报表扬。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获评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2019年被秦皇岛市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021年6月被中共秦皇岛市委追授为“秦皇岛市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7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追授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她把一生融入检察事业,经受住了苦与乐、得与失、生与死的考验。在人生的最后时光,她不顾病痛奋战在扫黑除恶战场上,为履行一名人民检察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倾尽了全部心血和汗水。
王丽同志参加工作会议。
一、践行初心使命,
生命不息、工作不止
王丽在工作日志中写道:“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必须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目前收集到王丽生前政治和业务学习笔记25本,30余万字。她坚持利用《学习强国》APP进行学习,即使是在住院期间也没有停歇,直到去世时,在学分统计榜上她的得分仍然保持全院干警第一名。正是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使她信念坚定,意志坚强。
多年来,王丽始终战斗在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一线,一心扑在工作上,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加班加点已成常态。听到身边同志发牢骚埋怨人手少任务重加班多,她总是开导说:“与其说那些抱怨的话,不如抓紧办手头的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她冲锋在前,不惧困难,积极乐观迎接挑战。她在工作日志中写道:“艰苦工作就像担子摆在我们面前,就看我们敢不敢承担。”
2019年7月,秦皇岛市检察院将北戴河新区公安分局侦查移送的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指定卢龙县检察院办理。院党组决定成立专案组,把具体牵头办案的重任交给了王丽,她毫不犹豫披挂上阵。当专案组第一次与侦查机关会商案情时,大家深刻感受到这是一起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当时已经拘留逮捕了20余人,案情时间跨度长达数年,涉案人员较多且背景复杂,案件事实并未完全查清,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每一起犯罪事实都需要做好定性定罪、固定证据等工作。王丽和同事们逐起核查追查案情,逐人定性定罪,经常是马不停蹄往返于各个办案地点,阅卷、提审、研判、汇报、会商、撰写起诉书,每一个环节都付出了大量心血。最后移交法院时,该案的案卷有厚厚一百多本,摞起来一米多高。那些日子,她经常很晚还要赶回单位,连夜整理汇总一天的工作成效,直到深夜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
同事们后来才知道,从八九月份开始,王丽的身体已经出现不适,时常腰疼、腹疼,无法躺下睡眠,但她却一直向大家隐瞒着病情。她的丈夫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多次劝她:“你就不能休息几天,好好检查治疗一下?”王丽说:“没事,我能坚持,现在正是办案的关键时刻,等这起重大案件办得差不多了再去医院。”
在王丽工作日志中有这样一句话:“人活着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正是这种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支撑着她带病坚守在工作岗位。
2020年春节过后的疫情给办案工作带来很多新挑战,提审犯罪嫌疑人遇到许多新情况,王丽就带领同志们采取身穿防护服、网络视频等方式开展工作。在提审案件主犯时,王丽忍着病痛,全程身穿防护服,连续提审长达四小时不休息。有一次因情况紧急,需要连续提审犯罪嫌疑人,一天时间就驱车数百公里,转战位于卢龙县、抚宁县、秦皇岛市海港区、青龙县等四个看守所提审了7名犯罪嫌疑人,王丽硬是扛着病痛没吭一声。
2020年5月初,专案组去市检察院汇报案情,领导发现王丽脸色蜡黄,满头大汗,询问她的身体情况,她面带微笑说:“没事,等过几天去查查”。5月18日从市院汇报回来后,为了落实市院相关工作部署,王丽又加班整理材料,分析案情,直到疼痛难忍,无法坚持,才在家人强迫下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根据检查结果,王丽的病情已到了胆管肿瘤晚期,需要马上手术治疗,医院确定了两天后做手术的治疗方案。就在手术前这两天时间,王丽仍坚持让丈夫把她送到单位。她说:“案子月底到期,要尽快把起诉书写出来,等案子起诉后再做手术。”她在单位硬是又坚持工作了两天,直到5月20日半夜昏倒在办公桌前,才不得不进行了手术治疗。
2021年春节前,手术后身体刚刚有所恢复,王丽就来到单位向领导要求春节后上班,还与领导和同事们探讨了有关疑难案件。她说:“我虽然没有力气像以前一样直接办案了,但是待在大家身边随时讨论疑难问题还可以,只要我还有力气说话,就要为办案出把力”。谁也没有想到,这是她最后一次来到单位。
在整个治病过程中,王丽始终心系办案。在医院住院和居家养病期间,她经常与前来探望的同志们研讨案情、探讨法律适用、研究起诉书制作、讨论涉案款物的处置方案等。她用坚强的毅力和特有方式为这起重大案件的成功办理作出了贡献。同事们流着眼泪说:“她从来没有说起自己的病情,和大家说的就是工作,她的心永远在办案上。”
王丽同志(左一)出庭支持公诉。
二、坚持司法为民,
心系百姓、服务群众
王丽自觉把党的宗旨落实到司法办案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优质案件。
2010年6月,卢龙县公安局移送卢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鲁某等4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件,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县委、县政府对此案非常重视,要求从快从严办理。经检察长指定,案件交给王丽主办。接案后,王丽发现侦查机关没有调取因为损害商业信誉给企业造成多少损失的相关证据,存在部分证据不固定、证人取证地点不合法等问题。为了夯实固定证据,王丽丢下只有四岁的儿子,先后两次和办案小组成员奔波4000多公里,赴辽宁、吉林、山东、河南、山西等地的11个市县进行调查取证。炎炎夏日,白天取证,晚上赶路,王丽在山西临汾取证时中暑晕倒了,在附近的诊所输了一瓶液,刚刚缓了过来,她就不顾医生反对和同事劝阻,拔下针头返回了取证现场。用时21天,王丽一行查实、固定证据248份,确定企业损失121万余元。为掌握网络犯罪的特点,堵塞案件中可能出现的漏洞,王丽还专门到公安部网监局进行了咨询和学习,开拓了办案思路。在法庭上,面对被告人的百般抵赖和多名辩护律师的唇枪舌剑,王丽冷静思考沉着应对,用事实和证据捍卫了法律尊严。经过13个小时的庭审,法院最终对4名被告人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此案的成功办理,既有效打击了犯罪,又挽救了刚刚入驻卢龙企业的良好声誉,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该企业现已成为卢龙县支柱企业之一。
卢龙县曾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刑事检察部门承办的很多案件都涉及到农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某村干部勾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本村和其他两村交界的耕地上非法采矿,形成了一个面积达二十多亩、深几十米的矿坑。村民葛某因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事常年赴省进京上访,省联合接访中心对案件进行了督办,上级要求成立专案组限期办结。王丽作为专案组成员,通过梳理分析发现此案存在两大难题:一是矿坑位于三村交界处,勾某在当地有一定势力,导致被占用耕地的农户不愿作证,不敢作证;二是该矿是在他人开采一部分后由勾某购买并继续开采的,二人先后开采的面积不好确定,导致该案久拖难决。为了突破案件,确保取得第一手资料,王丽利用中午和晚上时间,着便装、骑自行车到现场取证,饿了吃口烧饼,渴了喝口凉水,晚上就趴在村里办公室的桌子上和衣而眠。群众看了深为感动,纷纷提供有力证据,还有许多人偷偷送来热乎的饭菜。王丽还从县档案局调取出三个村自1994年以来的分地台账,逐页翻查、对照,通过证言和台账的比对,查实了每户被占用耕地的亩数和具体地理位置,并绘制成图,最终确定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百姓拍手称快。
2018年5月,卢龙县公安局移送一起尹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受害人何某某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开发公司物业经理常某将此事告诉了尹某,尹某纠集李某等3人殴打了何某某,致其轻微伤。犯罪嫌疑人亲属多次找过何某某,软硬兼施试图私了。何某某担心开发商有一定势力案子会不了了之,就三天两头到检察院找领导。面对情绪激动的何某某,时任公诉科科长的王丽总是端茶倒水热情接待,释法说理耐心答疑,细语劝慰温情安抚。王丽带领办案组成员承受住各方压力,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坚持秉公办理。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2年3个月。审判庭上,何某某眼含热泪,朝王丽竖起大拇指。案子结束后,何某某私下要给王丽“表示表示”,被王丽严词拒绝。何某某说:“我的案子赢了,有些人说我背后有人,我背后的人就是主持公平正义的人民检察官。”
司法办案中,取证是工作量大的基础性工作,在人们的印象中取证地点往往是宽敞的办公室、严肃的提审室。为了方便案件当事人,王丽的取证地点却是各种各样,田间地头、警车里、医院里,都是她的取证地。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不愿耽误自己干农活,又怕警车去村里不好,王丽就带着助手在公路边给被害人取证做笔录。当时是八月的傍晚,她和同事被蚊子咬了一身红疙瘩。年轻同事不解地问:“总是顾着别人图个啥?”她说:“老乡们生活不容易,咱们累点就累点,能帮他们一点算一点。”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因伤情较重无法到检察院做笔录,又不愿让检察官去家里,王丽便带着干警赶到山海关,在闷热的车里给当事人做笔录。年轻同事不理解地问:“明明是一个小案子,为什么要这么辛苦?”王丽说:“不要给案子分大小,每一起案子对涉案家庭来说都是大事,我们必须慎重,办好案子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人生负责。”
王丽的爱民情怀还表现在扶贫工作中。平时省吃俭用的王丽,每次去帮扶的贫困户家里,都是既帮钱又帮物。有一次,她和同事利用休息日一起去给打扫卫生,该户过意不去坚决不让,她二话不说拿出500元钱交给村干部,让村干部找人帮助该户改善生活环境。她的日记中写着:“扶贫攻坚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必须全力做好。”王丽热爱人民也包含着爱自己的家人。她在日记中写道:“工作也得办,家里也不能不管。”不少同事看到过她晚上在办公室边加班工作边督促上小学的孩子写作业的情景。她每年尽量利用孩子暑假期间安排几天带年迈的老人和孩子外出旅游一次。她曾与同事聊天说:“等退休了给儿子带带孩子,自己的孩子也没怎么带,将来有时间了补偿给孩子的孩子身上。”
王丽同志(右二)参加扶贫工作。
三、坚守法律天平,
严格司法、文明办案
检察机关担负着法律监督神圣职责,身为人民检察官的王丽,在司法办案中敢于较真碰硬,严格司法不枉不纵。
2014年王丽办理一个刑事案件时,审查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责任年龄,及时对公安机关进行了纠正,监督公安机关作了撤案处理,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5月,公诉科一名年轻检察官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李某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与方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李某某、方某某及乘车人韩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勘查认定,李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卢龙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一个月,罚金二千元。在对该案判决进行审查时,时任公诉科科长的王丽发现该起案件中被害人受伤只有诊断证明书,而诊断证明书记载被害人韩某某腹外伤,胰腺挫裂伤肾腺血管挫裂伤,大网膜挫裂伤,腹腔内大出血,于2015年3月1日住院手术治疗。王丽敏锐地意识到韩某某的伤情可能构成重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应该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危险驾驶罪。王丽带着年轻检察官再次对被害人韩某某进行询问得知,韩某某于2015年3月16日已对自己的损伤程度做了司法医学鉴定,当时他认为自己与被告人已经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就没有把这份鉴定意见提交给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随后,他们从卢龙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调取了韩某某的司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查明韩某某的损伤程度确实为重伤二级。卢龙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卢龙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对该起案件提出抗诉。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在王丽心中,虽然追诉犯罪是检察官的使命,但是一味打击却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有温度的司法,更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王丽在办理马某某盗窃案时,发现该案具有情节轻微、取得谅解、初犯偶犯等情节,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代表、律师代表等多方人员对该案做了公开听证,秦皇岛市检察院组织各县区检察院派人观摩,并总结推广了经验。2017年11月,秦皇岛市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交由卢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时这起案件证据部分存疑,无法判断被害人伤势由谁造成。主办此案的王丽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彰显人性化司法理念,三次前往昌黎协调案件,对嫌疑人、被害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大量细致有效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嫌疑人最终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也对嫌疑人行为予以谅解。案件经过检委会研究并报市院批准后做了存疑不起诉。被害人老大妈拉着王丽的手说,“为了我的事你都跑了好几趟了,连大妈的一口水都没喝,谢谢啦!”
一些与王丽打过交道的法官、警官、律师、案件当事人,都对王丽有着相同的感受,就是王丽人品端正,为人厚道,在工作中平等待人,不摆架子耍官威,总是态度诚恳地讨论问题;不吃请收受礼物,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令人信服和敬佩。认罪认罚工作刚开展时,因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能理解认罪认罚制度而拒不认罪,年轻检察官们束手无策,有畏难情绪。王丽总是挤出时间带他们去看守所做犯罪嫌疑人工作,不厌其烦地给犯罪嫌疑人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规定,从案件事实证据分析告知犯罪嫌疑人即使拒不认罪也能依法判处。她总是能打开犯罪嫌疑人的心结,促其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卢龙县检察院于2014年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业务素质过硬的王丽被任命为第一任案管办主任。她迎难而上,立足本院实际,以强化对公安机关强制措施适用的监督、强化对本院各业务部门司法办案不规范情形的监督为切入点,规范司法行为;以统计报表为落脚点,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在案管办成立初期,网上操作系统及各业务条线规范性指引尚未健全的情况下,王丽组织干警加班加点,反复试验、详细记录检察业务11大类28小类的操作步骤和重点事项,仅用时三个月,就自行编撰了近五万字的《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网上操作规范合订本》,对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的办案系统进行了测试操作,熟练掌握并及时传授给各业务部门的干警,成为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排头兵。这项工作被市检察院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为检察机关规范办案提供了参考。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一年要办理数百起案件,人员少、任务重。王丽深知,只有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才能永葆检察事业蒸蒸日上。被同事们公认为“法律库”的王丽总是耐心细致地回答各个业务口同事的请教,也经常回答来自法官、公安干警的业务咨询,特别是手把手地教年轻干警,不厌其烦,倾囊相授。王丽所在的公诉科人员流动很大,她对每一位新来的检察官助理都从作笔录、讯问、询问、案卡填录等各个环节一点一滴做好传帮带。在许多阅示批改的文书材料上,王丽修改的标红密密麻麻,小到标点符号、遣词行文,大到法律要点错误、表述不准确等问题都一一修改。王丽开会时对同事们说:“只要你们拿来的法律文书,我都给你们改,改多少次我都改,你们业务进步了,我打心眼里高兴。”在卢龙县检察院,几乎每一位新来的同事,都受到过王丽的倾心业务指导。2016年秦皇岛市检察机关举行公诉人辩论赛,王丽鼓励年轻干警积极参加,每天下班后都对3名参赛选手进行业务指导。在她的帮助下,1人获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2人获“优秀公诉人”。2017年,市检察院公诉部门组织王丽等5名公诉科长去南京参加公诉业务培训,王丽把这个难得的机会让给了同事,她期望年轻干警开阔眼界,尽快成长。
多年来,王丽和同事们恪尽职守,团结奋战,争先创优,奋勇竞进,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