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09:29:0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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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7)浙01刑初121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莫焕晶,女,1983年7月28目出生,汉族,广东莞市人,高中文化,住家保姆,户籍地XXX,暂住XXX。因本案于2017年6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晚辉,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徐晓明,北京东卫(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杭检刑诉[2017]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焕晶犯放火罪、盗窃罪,于2017年8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11月2日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同年12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因原辩护人擅自退庭,拒绝辩护,本院依法休庭,征询莫焕晶意见后通知抗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本院于2018年1月26日再次组织控辩双方及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同年2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洪阊,鲍常兰,涂广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林生斌及诉讼代理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杰,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向阳,被告人莫焕晶及辩护人王晓辉徐晓明律师到庭参加诉讼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依法是长审理期限三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概债务,为躲债于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9月被告人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被害人朱XX(女,殁年34岁)、林XX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蓝色XXX的家中从事住家保姆作。2017年3月至6月间,被告人莫焕晶多次窃取被害人朱XX家中的金器,手表等贵重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得款人民币18万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至案发时,尚有评估价值19万余元的物品未赎园。同时,被告人莫焕品又编造老家买房等虚假理由向被害人朱XX借款11.4万元,上述款项全部被其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2017年6月21日晚,被告人莫焕晶又用手机上网赌博,输光了连同当晚用被害人家中一块手表典当所得款项在内的6万余元钱。为继续筹措赌资,莫焕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被害人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6月22日凌晨2时至4时许,被告人莫焕晶通过手机上网查询“打火机自动爆炸“沙发突然着火”“家里窗帘突然着火”等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凌晨5时许,被告人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屋内的被害人朱小贞及其子女被害人林XX(男,殁年10岁)林XX(女,殁年7岁)林XX(男,殁年4岁)四人困在火场中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火灾造成该室及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损失价值257万余元火灾发生后,被告人莫焕晶从室内逃至公寓楼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另,2015年7月,被告人莫焕品在绍兴市徐XX家做保姆期问盗窃雇主家茅台酒两瓶;2015年11月至12月,在上海市XXX家做保姆期间,多次窃取雇主家中戒指、项链等进行典当;2016年2月,被告人莫焕晶在XXX李XX家做保姆时,盗窃同住保姆汪莲花现金6500元。莫焕晶的上述盗密行为均被雇主发现,相关财物退还后被辞退。
公诉机关为证实上述指控事实,当庭宣读或出示了被害人林生斌等人的陈述;证人胡顺伟等人的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照片及辨认笔录;尸体检验鉴定书、法庭科学DNA鉴定书等鉴定意见;監控视频等视听资料;打火机,、水桶、榔头等物证;119指挥中心报警记录,火灾扑教情况、火灾调查报告,价格认定结论书、民事判决书、抓获经过、户籍证明以及被告人莫焕晶的供迷等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莫焕晶在居民住宅内放火,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构成放火罪;莫焕晶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莫焕晶犯放火罪、盗窃罪无异议,认为莫焕晶应于当日4时50分之前放火,极有可能是为毁灭盗窃罪证西放火;放火后不仅不积板施救,还关闭大门,其放任被害人被困火场的行为涉嫌故意桑人;莫焕晶偷盗成性、谎言连篇、以怨报德,主观悉性深,无悔罪表现;物业消防存在的问题不能减轻莫焕晶的罪责,莫焕晶应对本案危害后果承担全部罪责,故请求判处莫焕品死刑,诉讼代理人当庭出示了一项实验说明、照片及小区保安杨虚”的自书材料,以证明起火后莫焕晶未用榔头敲击过次卧卫生间朝洗衣房一侧的玻璃进行施救,莫焕晶系从1802室入户大门离开且关闭大门。
被告人莫焕晶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表示认罪但辩解自己只是想放一把小火再灭火以便向朱小贞邀功借钱,不想伤害朱小贞和三个孩子,不希望发生如此严重的危害后果;其以为书本未被点尴,为了去找更容易燃烧的报纸而将该书本随手扔在沙发上,并非故意引燃窗帘和沙发;其没有逸离现场,据此请求对其公正判决。
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莫焕品没有放火动机,仅是想先放小火再灭火以便向东家邀功借钱;(2)莫焕晶故意点燃书本,但并非故意引燃窗帘、沙发,不希望引发火灾和造成四人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3)火灾发生后,莫焕晶有积极施救行为且未逃离现场;(4)虽然莫焕晶的点火行为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关键原因,但物业设施不到位,消防救援不及时也是本次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介入因素;(5)莫焕晶及时退还或退赔部分赃物,主观上有赎回归还的意愿,故其盗窃财物的主观恶性较小;(6)莫焕晶归案后如实供述放火罪行,属坦白,且还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查窃罪行,盗窃都分系自首,综上,请求对莫焕晶从轻处罚,为证明相关辩护意见,辩护人申请参与现场勘验的民警出庭说明情况,申请调取首批到场灭火的消防战士的证言,中请调取省市消防部门联合调查组对本次火灾的联合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賭博而身负高额债务,为躲债于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朱XX(女,殁年34岁).林XX夫妇位于杭州市上XXX的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莫焕晶为筹集赌资,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价值19.8万余元的物品未被赎回,其间,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向朱小贞借款11,4万元,上述款项均被莫焕晶用于赌博挥霍一空2017年6月21日晚至次日凌晨,被告人莫焕品用手机上网賭博,输光了6万余元钱款,包括当晚偷窃朱XX家一块手表典当所得赃款3.75万元,为继续筹集賭资,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向朱XX借钱,6月22日凌晨2时至4时许,莫焕晶使用手机上网查询“打火机自动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