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0:36:06来源:法律常识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东)“我错了,是我自己太冲动了,我不能以这样的方式宣泄自己的压力和内心的不舒服,我好后悔……”面对眼前的拘留证,31岁的王某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悔恨的泪水夺眶而出。他已三次放火,被杭州市上城区警方刑事拘留。
2018年9月1日凌晨3时许,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上城区某小区15幢三楼过道发生火灾。好在现场火势并不大,民警到现场时,群众和消防队员已将火扑灭。
消防正在勘察三楼过道着火部位 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局供图
根据居民反映,这却是这个小区4天以来的第3起火警。
8月29日凌晨,该小区15幢楼下两辆停着的电动车突然起火,起初警方还怀疑是电动车私拉电线违规充电导致。紧接着8月30日凌晨,该小区15幢楼下一辆自行车又无故起火。3起火灾发生时间都在凌晨,起火地点又都在15幢附近,小区居民纷纷向民警反映。
小区四天内连续三次着火,而且自行车也能无缘无故的烧着,人为放火的可能性很大,上城警方迅速调集刑侦、紫阳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侦查。经过走访调查,很快,犯罪嫌疑人王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记者从上城警方了解到,9月1日下午,上城警方将王某依法传唤,然而令办案民警意想不到的是,面对警方的审讯,王某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淡定,装作一副十分无辜的样子,甚至还建议警方在案发地点安装监控,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警方,综合火灾现场的勘验、案发周边的视频监控及证人的询问情况,再次询问时,王某原原本本交代了自己三起放火的犯罪事实。
8月29日凌晨,回家时,用打火机点着小区楼下一辆电动车的防尘罩,导致两辆电动车被烧;8月30日凌晨,用同样的方法,烧毁一辆自行车;9月1日凌晨,酒后回家,原本住二楼的他上到了三楼,看到过道有一些杂物,掏出打火机将杂物点着了。三次都没有人员伤亡。
被问及放火原因时,王某称,近段时间以来工作、生活不顺,心理压力很大,想发泄下内心的不满。
目前,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上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警方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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