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1:10:0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南方农村报
村民为争议土地打行政官司 300万征地款成"诉讼费"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黄进) 近日,广东遂溪县遂城镇内塘村东坡二村民小组多位村民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反映,因110亩土地与邻村存在多年争议,东坡二村民小组不服政府处理决定,委托律师代理行政复议。然而,令村民没有想到的是,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短短一年时间里,竟然花费"诉讼律师费"150万元,"诉讼招待费"1470589元,"联系诉讼车费"7912元,三项合计近300万元。
4月29日,东坡二村小组村民罗子辉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自己所在的村小组与沙坭村委会内塘仔村小组,对"猪栏背岭"(地名)长期存在争议。2011年10月17日,遂溪县人民政府遂府作出《关于遂溪县遂城镇内塘村委会东坡二村民小组与沙坭村委会内塘仔村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2011]56号,下称《处理决定》),将争议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归判给了沙坭村委会内塘仔村小组。
由于不服上述《处理决定》,东坡二村民小组于2011年底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委托广东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代理行政复议事宜。
"行政复议需要一些开支,我们当时集资了1万多元用于请律师处理行政复议相关事宜。"罗子辉说,东坡二村民小组之前因为一块土地被征,获得了一笔总额为18510200元的征地补偿款,这次行政复议,有村民提议从这笔钱中拿出部分作为开支,但在村民大会上被否定了。
然而,2012年11月3日,东坡二村民小组组织村干部、村代表到遂城镇政府"清账"时却发现这笔征地款还是被动用了,其中"诉讼律师费"为150万元,"诉讼招待费"为1470589元,"联系诉讼车费"为7912元,三项合计近300万元。
"参与行政复议工作的只有7人,5名村干部和2名村民。不知道他们钱是怎么花的。"村民罗子江说。
据罗子辉提供的一份《内塘村委会东坡二队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1月3日账务收支情况》(下称《收支情况》)显示,"诉讼律师费"11张单据,150万元,"诉讼招待费"363张单据,1470589元,"联系诉讼车费"36张单据,7912元。该《收支情况》盖有东坡二村民小组的公章,并有遂城镇领导李武光和其他四名遂城镇工作人员签名。
4月30日,遂城镇一工作人员吴希军坦承,该《收支情况》属实,"这个(《收支情况》)跟我们镇里的(备案)是一样的,我们只负责帮他们理顺账务,不是清帐,也不是审计。"吴希军说。
罗子辉也表示,他已于3月16日将一份举报信递交到了遂溪县检察院,举报参与他们村土地纠纷行政复议工作的广东某律师事务所,"请检察院查清代理律师是否参加了这项(1470589元)'招待费'的消费与分赃。". 4月30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就罗子辉的举报是否已经立案,调查情况如何等问题咨询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时,该院一工作人员表示,为了保护举报人,这些情况不方便提供给南方农村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