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3:30:12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11月20日下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春牛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郭春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春牛系安徽工程大学教师,被害人莘某某系该校2018级学生。2019年上半年郭春牛任莘某某老师。同年4月初,两人相恋,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2019年6月30日分手。此后,郭春牛继续联系莘某某,希望与其复合,未果。2019年9月19日下午,郭春牛携带一把匕首向莘某某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共捅刺数十刀。公安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到达案发现场将自杀未遂的郭春牛控制,莘某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莘某某系被他人持锐器刺戳全身多处致左颈总静脉破裂,肺、肝、肾、脾、胰等多脏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春牛持匕首连续多次捅刺莘某某致其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等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郭春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报道
有家室的老师与大一女生
2019年2月,安徽工程大学学生涵涵开启了她的大一第二学期课程,郭某牛是其中一门课的老师。该年4月初两人建立恋爱关系,后双方感情不合,于同年6月30日分手。
直到涵涵因提出分手遭到郭某牛殴打后报了警,谢女士才第一次知道郭某牛此人。谢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涵涵当时并没有追究郭某牛的责任,而是选择以和平分手的条件与其调解。
后来,从涵涵陆续的陈述中,谢女士得知郭某牛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他翻我女儿的手机,看她和别人的聊天记录,还要从其他同学那里看和她的聊天记录”。
两人在一起仅月余,便开始争吵不断。其中一个重要的导火索,是在两人确立恋爱关系时,郭某牛仍有家室,“和我女儿聊天的时候,他一直在刻意营造一种单身父亲的形象”。谢女士称,期间郭某牛也曾以毕业相威胁。
谢女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在两人分手后,郭某牛曾多次要求涵涵复合甚至威胁要自杀。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2019年9月初,郭某牛希望与涵涵复合未果。该月19日下午15时35分,郭某牛携带一把匕首至安徽工程大学校园等候涵涵下课,并于16时许尾随涵涵至安徽工程大学小北门外。涵涵欲坐出租车摆脱郭某牛纠缠,见其追来,便往马路对面跑去,郭某牛追至马路中间持匕首向涵涵连刺数十刀,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将自杀未遂的郭某牛控制。
家属:不接受任何调解
樊颙透露,检方已收集到郭某牛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的证据。他质疑,郭某牛涉嫌在庭上刻意扮作一个精神异常的人,“在庭审中的表现异常疲软,但涉及到要争辩的时候声音却很响亮”。
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于2019年12月出示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案发时郭某牛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郭某牛自称当时是自杀的说法,樊颙一行的律师称,有目击者证实,郭某牛在自残的过程中发现涵涵仍有生气后,又补了几刀,致命意图明确。谢女士同样质疑“为什么他刺我女儿的时候刀刀致命,自杀却无果呢?”。
涵涵是家中的独生女。自她发生意外后,家里就像“天塌了”一样,谢女士说到。涵涵的父亲自事发后就没有再去上班,除案件相关的事情闭门不出,她自己的头发也白了一大半,夫妻俩终日失眠。
“能撑着我们活到现在的,也就是一个信念,就是小孩案件还没有结束,我们必须要帮她讨个公道出来。”谢女士称,目前他们首要的诉求就是判处郭某牛死刑并立即执行,不接受任何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