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1:36:28来源:法律常识
“田法官,我是贵州省天柱县公安局,你们找的被执行人杨某现正在天柱县某酒店办理入住登记。”近日,晚上19点15分,正在吃晚饭的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田法官接到县公安局协查反馈信息,便急匆匆放下手中饭碗,一边跟院领导汇报,一边联系同事前往酒店传唤被执行人杨某。慑于法律威严,杨某主动找人提供担保,并承诺会通过拍卖房产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杨某的三件执行案件刚处理好,田法官再次接到天柱公安局的协查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彭某也在天柱县某宾馆468号房出现。田法官和同事迅速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彭某拘传至法院。因彭某拒不履行生效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罚金义务,天柱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近年来,天柱县法院将“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人难找、物难寻”的执行难题,该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症下药,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将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名单报送至县公安局,公安局安排专人对被执行人进行网上监控。此举让“老赖”无处藏身,有效打击了各种抗拒和规避执行的现象,共同维护法律权威。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