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8:44:54来源:法律常识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顾大炜 通讯员/梁良 李燕杏)4月17日上午,茂名中院举行刑事示范庭活动,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黎某益、吴某清过失致人死亡一案。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媒体记者受邀观摩庭审,茂名中院全体审委委员以及两级法院有关人员等旁听了庭审。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黎某益、吴某清、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辩护人参加诉讼。
当天上午,随着审判长清脆的“啪”一声敲响法槌,该案正式开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纪律严明,庭审秩序井然,庭审语言规范,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流畅顺利进行。合议庭重点围绕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吴某清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黎某益的行为是构成一罪还是数罪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审理。庭审结束后,由于涉及罪与非罪问题,经合议庭评议并即时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当庭公开作出二审宣判:撤销一审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上诉人黎某益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上诉人吴某清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参与示范庭旁听,零距离接触庭审,对法院案件的庭审规范化有了更深的全面的了解,不但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开、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观摩庭审的全国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王世琴如是说。
茂名中院负责人表示,举行刑事示范庭活动,所选案件比较典型,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全市法院审判人员将以这次示范庭活动为范例,加强实践锻炼,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审判技能,增强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切实提高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