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23:12:32来源:法律常识
人民网哈尔滨2月28日电(汪晓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要求,2018年1月以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大庆、鸡西3个市在市县两级积极探索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创新工作模式、组建律师团队、加强经费保障、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试点过程中也发现律师资源不足、经费保障短缺、工作机制不健全以及案件质量有待提高等困难问题。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决定扩大黑龙江省试点工作范围。
据了解,此次试点地区将扩大至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市、双鸭山6个市及所属县,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要借鉴黑龙江省第一批试点市的有益做法,研究制定本地试点工作方案。到2019年底,试点地区要基本实现全覆盖。
同时,试点地区要进一步落实办案机关告知义务,办案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要告知其享有免费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的权利;应当告知而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要加强监督,严肃追责,真正把告知义务落到实处。人民法院要注意了解被告人及其家属是否委托辩护人以及是否同意指派律师的情况,及时决定是否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法律援助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被告人明确拒绝的要书面记录。
此次试点工作,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际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