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11:21:53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 石跃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律师队伍逐渐壮大。现实中,律师担任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成为常态。同时在一些影视作品中,法庭上为被告人辩护,与公诉人交锋的也都是律师。那么,是不是只有律师才能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律师也可以成为辩护人,但在人员范围、权利行使等方面有所限制。
问:哪些人可以担任非律师辩护人?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除了律师之外,还有两类人员可以担任辩护人:一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想委托辩护人,基本上都可以实现,而不会受经济条件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同时,可选择的辩护人范围较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人员担任自己的辩护人。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非律师辩护人还作出了一些排除性规定,如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以及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又如,除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否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机关的现职人员、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等不得担任辩护人。
问:怎样才能成为非律师辩护人?
答: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就可以成为辩护人。因此,若以律师身份作为辩护人,需要得到司法行政部门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双重认可。那么如果要成为非律师辩护人,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外,是否需要司法行政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的认可呢?当前法律对此没有作出规定,也就是说,具有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材料,或者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护人、亲友的证明材料,就可以成为辩护人,无需经过司法机关的同意。虽然司法机关要审核辩护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但这主要是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有无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而不是通过审核赋予某个人的辩护人身份。不过,在有些情况下,非律师要成为辩护人需要司法机关提供协助,特别是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律师可能无法会见,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需要司法机关协助完成。
问:非律师辩护人与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律师辩护人与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有明显区别,非律师辩护人的部分诉讼权利会受到限制。
一是非律师辩护人无法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不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是非律师辩护人要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或者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要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需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三是非律师辩护人无权调查取证,不能够向被害人、证人、有关单位等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另外,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的一些诉讼权利进行了单独规定,但对于非律师辩护人能否行使这些诉讼权利却没有明确,如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因此,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非律师辩护人介入诉讼后,其所行使的权利内容与辩护律师相同,不应再有区别。
(作者单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来源:法制日报·社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