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12:56:04来源:法律常识
刘艳,女,2003年进入检察系统工作,现任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副处长。刘艳同志一直坚持秉承办案诚信、司法公信的原则,在案件办理期间诚心、真情、务实。带领控申干警进行深入学习体现司法公信的典型案例,坚持“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办案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守一个“诚”字,以诚心谋公信
“诚”是打开当事人心结的钥匙,“诚”是提升司法公信的法宝。生活中的刘艳同志文静温和,在控申工作中,她用真心、用耐心、用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把自己当作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无论是多难缠的上访案件,通过她苦口婆心地相劝,耐心细致地解答、真心诚意地疏导,都能得到及时化解。在办理曾某甲涉检信访案中,信访人不满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情绪非常激动甚至使用语言进行人身攻击。即使如此,刘艳同志始终和颜悦色、耐心解答,在整个办案过程中都保持着平和、文明的态度,仔细认真地对曾某甲所提的信访要求进行逐一答复,态度真诚、诚恳。经过多次接触、反复解答,最终,曾某甲被她这种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所打动,逐渐理解和接受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并且也认为检察机关的确是在公正办案,是真正体现了司法公信。
二、坚守一个“情”字,以真情唤公信
近年来,检察机关逐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因此刘艳同志在全面履行办案机关的司法责任的同时,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努力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2017年7月,刘艳同志冒着40度的高温带领控申干警前往重庆市向未成年救助对象谢某甲、谢某乙发放救助金,并为其协调低保、就学、学费减免、生活费补贴等问题。因救助对象家庭条件困难,生活条件非常艰苦,但正值读书学习的年纪,考虑到问题的紧急,刘艳同志及办案干警一起,多次冒着酷暑驱车前往重庆,针对救助对象的学习生活问题,与教委、学校、社区进行了多次沟通和磋商,最终解决了谢某乙的入学问题,解决了谢某甲的学费减免、生活费补贴、贫困生补助等实质问题。刘艳同志用真心设身处地为救助对象考虑,积极解决谢某甲、谢某乙两姐妹的燃眉之急,用真情温暖着她们。
三、坚守一个“实”字,以务实求公信
公开实干才能赢得公信,司法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实现。为此,刘艳同志带领控申检察干警召开自贡市检察院首次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示证会。针对申诉人曾某乙的刑事案件申诉,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后,认真听取申诉人、原案承办人的意见,并在征求申诉人同意的情况下,联合司法局,在会签的律师人才库中选择申诉人认同的律师参与案件。在持续两小时的示证会,大家针对案件争议问题激烈讨论,在论辩中逐渐消除申诉人曾某乙的疑虑,当面释法说理,让证据“说话”,实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强化公正执法,要落实到实处,通过务实履职确立检察公信力。刘艳同志通过具体办案、真抓实干来实现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司法属性决定其司法职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真实展现司法公信力。
刘艳同志一直都保持“高标准,严要求,真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把诚心、真情、务实的态度贯彻落实到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无论是信访接待、刑事申诉、司法救助、国家赔偿、案件质量评查等,各项工作都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有效保障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