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08:53:20来源:法律常识
原标题:上海崇明区法援中心:扶弱济贫撒播希望之光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近日,上海市崇明区年近七旬的姚老太在获得了12万元赔偿金后连连落泪。她说,4年多来,要不是法律援助律师出面帮助,这笔钱根本拿不到。
2018年年底,姚老太骑电动自行车出门,被突然窜出的一条未拴绳的大狗惊吓摔倒,导致左胫骨平台骨折。此后,不仅8万多元医疗费得不到赔偿,其他补偿更是拿不到。最后是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伸出援手,将狗的主人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1年,现有在编在岗人员9名,其中党员6名,公职律师两名。近年来,该中心紧紧围绕民生需求,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制度建设为基础、质量管理为关键,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完善创新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有力有效推动全区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2017年至2021年,该中心累计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7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12万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利益损失5000余万元。
该中心负责人夏媛媛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关注解决民生保障中‘急难愁盼’问题,让受援人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度,是我们永恒不变的工作主题。我们要点亮微光,传递法治温度,扶弱济贫撒播希望之光。”
为此,该中心坚持以满足多样化法律援助服务需求为导向,聚焦农民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构建多维度全方位服务平台,打造“法援惠民生”系列特色品牌。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也是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的关键所在,更是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夏媛媛介绍,近年来,该中心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创新研究出了一套常态评估、激励长效、保障监管的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体系。“一案一评”“一案一结论”,实现办结案件质量评估全覆盖,并制定案件质量与指派数量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基本形成以“诉求”为中心的案件受理及监管模式,突出全程监管、动态监管。
另外,该中心还秉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信念,从人权保障制度上寻求突破,全面彰显司法公正。
为帮助经济困难的申诉人等特殊群体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不断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沟通协调,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在上海市率先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逐步探索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余东明)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