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12:29:27来源:法律常识
山西阳泉市人民检察院1月17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日前,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王叶森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经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向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叶森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叶森利用担任阳泉市郊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阳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处级领导干部、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生产经营、煤炭资源整合、工程承揽、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叶森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8月23日,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叶森(主持全面行政工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阳泉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通报所附简历显示,王叶森,男,汉族,1970年8月生,河北辛集人,硕士学历,无党派,1994年7月参加工作。
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2019年12月26日发布通报称,王叶森被开除公职。通报显示,经查,王叶森丧失理想信念和政治操守,公然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工作作风独断专行、简单粗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高消费服务;追求奢靡享乐,生活腐化、道德败坏,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