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06:26:05来源:法律常识
超分数线数十分,他和家人都以为稳上所报学校了,却没想到放榜时出了这样一个晴天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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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就备受关注的“高考考生志愿被改”一事,山东胶州警方发布通报称,经调查,涉事考生郭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新京报此前曾报道,今年高招期间,胶州考生常升原本在志愿填报系统报考了陕西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直到放榜时才发现,其志愿变成了鲁东大学,且并未被该校录取。
▲常升得知落榜后非常难过
高考志愿被更改两次
常升的母亲李女士称,儿子是名理科体育生,今年参加高考。7月5日上午10时许,在志愿填报系统报考了陕师大的免费师范生,“文化课考了403分,体育90多分。”
据陕师大官网公布,今年该校在山东招收体育生的一志愿分数线为文化课362分,体育66.54分。
常升一家人原本以为可以被录取,但放榜时才发现其志愿变成了鲁东大学,且并未被该校录取。
“7月23号志愿已录完,征集志愿也下来了,发现陕师大并没有录满。”李女士说,带着疑惑,一家人来到教育局。一查才发现,常升的志愿在填报的当天下午被人更改,且改了两次。
当地教育局出示的“考生信息及志愿填报情况”显示,常升填写报考志愿的账号在7月5日上午10时登录后,下午4时许又登录了两次。
“当时学生们都在一起填报志愿,儿子的密码应该是在那个时候被偷看了。” 李女士回忆说,儿子与郭某是好朋友,郭某的家长曾主动找上门,希望解决此事。
她称,郭某及其家长曾经通过胶州一中一迟姓老师上门致歉,并希望他们能写一份谅解书,“他们没有强迫我们,就是希望这件事尽快得到解决,不要影响上学。”
郭某的父亲则表示,常升的志愿确系儿子篡改的,已去常升家道过歉了。目前,儿子已被陕师大录取,“孩子真的不是坏孩子,求大家放过他,给他一点机会吧。”
▲操作记录显示,常升的账户在7月5日上午9时50分完成了高考志愿填报,下午4时20分进行了修改。
▲最终填报的志愿显示,常升的第一志愿为鲁东大学,第二志愿为陕西师范大学。
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胶州警方昨天下午发布通报称,接应届考生常某高考志愿被人篡改的报警后,立即受理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郭某涉嫌违法犯罪,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据当地媒体报道,常升的家长曾找到山东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招办表示,只有让公安、学校、郭某及其家长开出证明才有可能弥补此事。
李女士称,发现儿子志愿被他人篡改后,家人先后联系过招生办及学校,均未获解决方案,之后到胶州市公安局三里河派出所报警。
她还表示,事发后,胶州一中曾提议让儿子复读一年,但他不想再读了。“目前只希望儿子能有大学可读”。
昨日下午,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官微称,已向当地警方了解了相关信息和事情初步调查情况,并依据有关政策研究提出了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的初步方案,正与各方进行沟通协调,按工作程序积极推进。
篡改同学志愿如何担责?
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表示,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的行为,即考生将选报志愿的电子数据信息通过网络传输给招生部门,属于电子通信行为。篡改他人志愿,侵害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或通信秘密,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此外,篡改高考志愿,也侵犯了考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破坏了高考招录工作的正常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尽管我国宪法确立了公民受教育是基本权利,但《刑法》并未对此类行为入罪,目前难以从实质角度追究此类行为的刑责。
此外,本案中,常升的高考志愿被篡改属于个人行为,校方、招生办对此行为均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常升还能否被陕师大录取?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58条规定:各省级招办对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也就是说,招生工作一旦完成,就不能再进行本科层次学生的招录。
但该规定同时表示,对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源计划的省(区、市)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委会同意,有关省级招办可在本省(区、市)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
因此,常升已不能被陕师大的师范专业录取。如果其想在今年继续学业,只能通过专科补录这一途径,虽然该校招生名额未满,但其是否会申请补录还需要看学校决定及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不确定性极大。
此外,郭某虽然篡改了常升的志愿,但与其自身被录取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其录取仍有效。但由于郭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其是否可以正常入学,还需要由录取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新京报记者 曾金秋 王煜
社论
高考志愿怎么能轻易被篡改
近年来,考场防作弊技术挺完备,防止志愿被篡改的技术手段也要跟上,像增加志愿改动后的考生确认机制,就很有必要。
据报道,山东胶州市考生常升今年高考成绩出色,却因高考志愿遭同学郭某篡改,而未被陕西师范大学录取。因郭某怕常升成绩好挤掉自己,就利用二人一起在老师电脑上填志愿的机会记住了常升的密码,修改了其报考志愿,还修改了两次,让后者彻底无法修改回来。此事曝光后,郭某家人还要求常升一家写“谅解书”。目前郭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同窗好友为了录取机会,篡改他人志愿,毁其前途,手段刻薄让人唏嘘。事实上,近年来很多地方都发生了同学、老师篡改学生高(中)考志愿的情况。2012年商丘夏邑县高中学生苏某因嫉妒偷改了同学志愿;今年7月,湖北大冶的中考考生小陈,被同学篡改了中考志愿,理由仅仅是“想和他在一起”。
偷改他人高考志愿,行为人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可升级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无论是猜出他人密码,还是盗用密码,或是用其他黑客技术进入高考志愿的电子计算机系统中更改他人志愿,都是在非法侵入国家教育招生机构的计算机系统,这本就是严重违法。
不要以为只有黑客搞破坏才算违法,冒用他人ID进入国家招生系统、篡改数据一样违法。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要处最高10天以下的拘留。若情节更严重,可能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若篡改他人高考志愿导致他人没有被应录取的学校录取,那是对他人正当教育权的侵犯,篡改者将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他人直接、间接损失(精神损害)等。
遗憾的是,很多人并未将篡改他人志愿,跟篡改国家考试招生电子信息系统数据的严重性联系起来。这也需要个案严格执法起到普法作用,决不可轻纵。
更应看到的是,面对屡屡发生的篡改志愿案件,教育部门也该全面提升填报志愿的安全级别,把篱笆扎紧。填报、修改高考志愿这么重要的事情,仅有准考证、密码等信息就能完成,这本就留下不小的隐患。对比起很多商业网站防范ID恶意登录的技术手段,就知道目前志愿报考系统安全系数相当低。
基于此,利用现在某些基本的防范技术很有必要。比如说,志愿改动后,能否对考生本人进行手机验证码,或是电子信箱验证?再比如,对于异常的IP地址登录,招生系统应有相应的预警机制。这些年来,考场防作弊的科技手段有了长足进步,防止志愿被篡改的技术手段也当跟上。
还值得一说的是,志愿被篡改事件频现,在对篡改者依法严惩的同时,也要完善对无辜受害者的救济机制,不能让他们平白无故承担极为沉重的损失,这是个现实问题。这包括:在篡改志愿恶例初现端倪或是有考生申诉时,教育招生系统、公安部门就该及时形成联动,展开协同调查,而不能是闹到网络上才有反应;而考生分数线达到,却因志愿被篡改而未被录取,有关方面也该在听证与事由公开的前提下,必要时开启补录补救的绿色通道。
篡改高(中)考志愿行为,必须得到严惩。而让志愿没那么容易被篡改,更是眼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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