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刑事案再审律师服务平台(普洱检察院重大案件***息公开)

时间:2023-05-16 17:10:46来源:法律常识

普洱刑事案再审律师服务平台(普洱检察院重大案件***息公开)

《人民日报》1月6日版面图

近年来,检察机关大力推广检察听证工作制度,对存在重大争议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听证会的形式进行审查,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开群众“心结”。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听证案件范围、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程序、听证员意见效力等作出规范。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共对80993件案件组织听证会,同比上升1.5倍,听证后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5%。

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陈某因砍伐村里的林木,被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陈某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而上诉,被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陈某不服,于是向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2021年1月,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党组织书记等担任听证员,就森林、土地等法律政策问题现场解答。听证员一致认为原案裁判定罪无误,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陈某在与听证员问答交流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表示接受处理结果。

“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表示,检察机关以听证会形式公开审查案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结果公正、效果良好。

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听证工作稳步推进,涉及的案件类型不断拓展。目前,检察听证已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除了传统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外,还逐步拓展到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司法救助案件等。

“作为一种案件审查方式,听证对于检察机关顺利办理一些易引起争议的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申国军介绍,如拟不起诉案件,检察机关既能通过听证会公开听取听证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侦查部门的意见,还可以邀请有关群众旁听,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最大程度上避免“暗箱操作”和“人情案”“关系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介绍,除涉及未成年人或者侦查工作秘密等不宜公开的案件外,检察机关坚持听证会应向群众公开。2021年6月中国检察听证网开通运行,社会公众通过听证网就可以观看听证会直播和录播。

“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听证会也是法治课。”申国军说。

释法说理解开心结

司法实践中,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经常存在案件经历的环节多、周期长、矛盾复杂尖锐等问题,行政相对人处于弱势地位,容易“有心结、想不开”。公开听证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平等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为化解争议打下了良好基础。

得益于检察听证,一场持续20多年、涉及两代人的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拉某和敖某是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的牧民,两家草牧场相邻。1998年因草牧场承包关系调整,双方产生草场使用权纠纷。2001年至2016年间,围绕敖某与村委会的草牧场承包合同效力问题,案件经过了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其间,拉某、敖某去世,两人子女继续诉讼。2019年,拉某的儿子额某向内蒙古兴安盟检察分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

2020年6月,检察机关在争议草场现场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林草局、乡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等担任听证员。历时7小时,经过听证员、检察官详细解释有关政策标准,深入释法说理,最终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桩、划定了草场界限。

“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努力解开群众‘心结’,才能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得到实质性化解。”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石献智说。

“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充分发挥听证员专业、独立、客观的优势。”石献智表示,听证员能够引导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寻求合理合法的纠纷化解途径,既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也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发挥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作用

“2021年我第一次走进最高检,就是参加一起民事检察案件的公开听证。听证前,检察机关提前让我查看案件相关情况,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又详细介绍案情,并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让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全面了解了案情。”于天飞是一名工程技术人员,他还有另一重身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行业分布广泛,包括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和群众代表。于天飞说:“我们在监督的过程中,不仅围绕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方面发表监督意见,还从自己的专业领域、生活常识、日常经验等方面发表看法。”

2019年,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明确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等多种监督方式。

据统计,2020年到2022年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邀请听证员50余万人次参加检察听证会。其中,人大代表9.4万人次,政协委员7.1万人次,人民监督员13.9万人次,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代表以及有关技术专家、法学教授等社会各界人士20.9万人次。山东、黑龙江、四川等地检察官还“带案下乡”,把听证会开进乡村、社区、企业,邀请村干部及村民代表担任听证员,边听证化解矛盾纠纷,边宣传法律政策。

为了适应听证工作需要,最高检2022年初印发《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据介绍,检察机关选聘听证员时要体现广泛性和专业性,根据案件所涉专业领域从相应类别成员中随机选取听证员,让能够讲透法律、讲清道理、通达民情的听证员来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听证员的专业性尤其能在公益诉讼案件中发挥独特作用。”石献智介绍,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案件中邀请专业人员担任听证员,能够充分发挥社会公众代表的监督作用,将专业判断、法律适用和社会公众的朴素认知相结合,确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事实。(人民日报 张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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