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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6 18:33:2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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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天骄

交换式旅游火了。

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暴涨数倍的酒店费用让不少人望而兴叹。这种情况下,一种“零成本”住宿的旅游形式在网络上悄然传播开来——交换式旅游,即两个陌生人互相前往对方所在城市旅游,免费入住对方家里,省去住宿费用。

《法治日报》记者查看相关社交平台发现,自4月底开始,已有众多网友发帖寻找“交换式旅游对象”,并有不少已经“交换”成功。但相比一些人对交换式旅游表现出的兴致勃勃,更多网友则抱有观望或怀疑的态度,认为与陌生人交换“太不安全”。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交换式旅游主要有两种换法,一种是约定日期同时交换;另一种是错开时间交换,就是说由甲方先入住乙方家由后者负责接待,过些时日,乙方再入住甲方家。而除个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的方式之外,网上还有一些“交换式旅游平台”,暗藏不少猫腻。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交换式旅游这样的形式有扩充社交网、节约旅游成本等多种优势,因而受到年轻人的欢迎。但值得注意的是,交换式旅游模式在我国仍处于“雏形”阶段,相关法律法规、群众观念等都不完备,有较大的潜在风险,需要引起重视。

与陌生人随缘交换

旅游经历印象深刻

“‘五一’期间有没有要交换式旅游的,我给你一个临时密码就可以入住,家里除了主卧,4个卧室都能睡,还有汽车一辆可以提供,准备好了一次性床品和洗漱用品……”4月底,家住北京的李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则短视频,公开征集一位“可以交换式旅游的朋友”,交换的额外条件只有一条:帮院子里的花浇浇水。

视频发布之后,吸引了不少网友的注意,相关评论达上千条,李女士的私信里也挤满了“跃跃欲试”的网友。综合考虑之后,李女士在一众报名人选中看中了来自山东青岛的郑女士。“郑女士带着两个孩子,谈吐很有礼貌,交流中就让人觉得很放心。”

4月28日,郑女士一行如约来到了北京,而李女士和女儿因为没能买到去青岛的票,就留在了北京家里,一起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假期。在郑女士来之前,李女士本来为她做了一些北京景点的旅游攻略,结果郑女士来之后被屋内的环境和温暖的招待所打动,直言“家里环境这么好,还出去干嘛”,干脆全程在家里度过。

其间,原本互不相识的两家人一起做饭、一起玩乐。假期结束,郑女士带着孩子返程,到车站后她发消息向李女士感慨:“来之前还有很多顾虑,毕竟豪宅不是人人能住,也担心会有隐性消费等,经过这几天的体验,感觉很棒,打消了来之前的一切顾虑。难得可以在全新环境中放松下来,享受一下从未有过的生活,就跟在自己家一样,温馨舒适又和谐。期待再次相遇……青岛随时欢迎您。”

第一次交换式旅游的体验,让双方都格外满意,她们不仅收获了一个愉快的假期,也收获了友谊。“我自己也有一个孩子,郑女士一家来了之后,三个孩子很快打成了一片,都玩得很开心。等之后有时间,我会去青岛玩,住在她家里,为这次交换画上圆满的句号。”李女士说。

未来,李女士还会考虑将交换式旅游继续下去——出于安全考虑,仅限女生;不收钱,只找有缘人。

像李女士和郑女士这样选择进行交换式旅游的人不在少数。在社交平台上,很多网友发帖求“交换”,其中还有不少交换成功的例子。湖南长沙的傅女士过两天就要接待一位来自福建的驴友,她对此感到兴奋而期待:“我打算先在家好好接待她,之后再去福建住她家。能通过这种方式提高房间入住率,还能认识新朋友,何乐而不为呢?”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李婧介绍,最早的交换式旅游是50年前法国一群青年教师借助互联网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成本经济型的旅游模式。近年逐渐开始在网络上盛行,受到了以自助旅游者为代表的网友们的热捧。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说,交换式旅游的优势,还在于彼此都能够获得旅游规划方面的帮助,可以互相为对方提供行程规划、风险提示,以避免踩坑,并介绍本地的风土人情等,让双方都能获得极有价值的旅游规划和指导,“这甚至是花钱也难以买到的服务”。

存各种不靠谱现象

有变相经营有毁约

然而,对于这种“旅游 社交”相结合的互助旅游方式,并非所有人都能欣然接受。近日,社交媒体发布的相关投票结果显示,约有62%的人认为交换式旅游“不靠谱”,仅30%的人认为“可以试试”。

网友“我掛住你啊”告诉记者:“最开始听说交换式旅游的时候,就觉得震惊——竟然有人会让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直接住进自己家里,而且还可能是自己本人不在的情况下,万一引狼入室怎么办?”

重庆的王先生不久前也“跟风”在社交平台上发了希望交换式旅游的帖子,但是一直没能成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对安全性还是有一定的顾虑”。

除了一些对交换式旅游还在观望或者犹豫的人外,已有一些人遇到了不靠谱的“交换者”。有人先在自己家接待了对方,等到一周后想让对方践行“交换之约”,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了;有人和对方同时出发去到彼此的城市,回来后却发现家里一片脏乱;有人到了对方家之后,才发现房间条件和对方说的完全不一样……

还有让交换式旅游彻底变了味的——有的网友晒出自家房间照片后,从单个房间到整套房明码标价,无异于另一种形式的“民宿”。

在孟强看来,普通人之间的交换式旅游,并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是为了经营,但是如果有人打着交换式旅游的旗号,实际上却主要是提供住宿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营业。这种变相经营住宿服务的行为,并未进行营业注册登记,也规避了国务院关于旅馆业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导致监管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不仅会造成国家税收方面的损失,还会造成旅客人身安全、社会治安方面的较大隐患。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田云说,交换式旅游过程出现变相收费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影响交换式旅游当事人之间的信任,甚至发生严重纠纷,增加处理纠纷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成本,有可能导致交换式旅游得不偿失。如果涉嫌敲诈勒索,有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除个人在社交平台发帖“求交换”的形式之外,网上还有一些打着“交换式旅游”旗号的平台,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平台不太靠谱。

以一个名为“换房旅游网”的网站为例,该网站宣称“到世界任何地方旅行·像当地人一样生活·免费住宿”“已在中国70多个城市拥有数百家房东”。查看网站房源信息必须注册成为会员,但注册过程中并不需要进行实名认证,仅需要邮箱即可注册成功。刚注册成功就可以自己发布房源,只需要说明房子的基本情况(照片、房间数、大概位置),就能发布成功,并没有进一步确定房源真实性。

如果要通过网站跟房主沟通,只能留言等待回复,效率较低,因此网站提供了另一种方式——添加网站创办者的私人聊天账号,花费50元加入房源群,在群内和房东自行沟通。当记者询问该创办者“如何确保房源真实”时,对方只回复说“大家因为信任我而走到一起”。

不仅如此,当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换房旅游网”进行查询时,结果显示为0,随后对网站备案许可号进行查询发现,该网站为个人创办。

据李婧介绍,通过专门的网上中介性服务机构实现换房旅游,也是当前我国交换式旅游的一种运作模式。然而,在这种模式下,虽然有网站人员管理会员的信息,但并不意味着真的能对交换式旅游保驾护航。

“很多换房旅游网站,对于注册很是随意,申请一下,一分钟之后就是该换房旅游网的会员。点击换房信息,其他会员发布的地址、电话、家庭成员资料一览无余。根本就没有人来复核你的身份,对方的身份是真是假也搞不清。如果有纠纷了,网站就抛出一句‘责任自负’。”李婧说,目前这些在开展换房旅游的平台和网站,大多没有市场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及批准,其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也增加了交换式旅游的风险。

双方关系难以界定

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接受采访的专家均提到,交换式旅游的新奇体验感背后,是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

在孟强看来,首要的风险就是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双方互相交换住处使用,意味着双方将彼此的真实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详细住址、钥匙密码等都交给对方去掌握,对方能够进入自己的私人住处进行住宿,对自己的房间布局、私人物品等清楚知悉。这就有可能存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同时,还存在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对方入住交换者的家中,交换者的房间、床铺、卫生间等,都要让对方使用,如果对方随意翻看交换者的私人物品,甚至拍照录像上传网络,无疑会侵犯交换者的隐私权。

“交换式旅游往往建立在网友互相信任的基础上,通常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只有非常简略的几条约定,而且双方提供的都不是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难以准确量化,这就有可能出现服务不对等而产生的心理落差甚至法律纠纷。”孟强说,如果一方提供的房间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环境很好,设施高档,温馨舒适,而另一方提供的房间则完全相反,且未说明真相,那么难免会造成一方的不满。

孟强说,交换式旅游中,双方均要在对方提供的房间中进行短期住宿,同样存在对于通风、采光、照明、消毒、饮用水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正常要求,如果交换者提供的住宿环境存在这些方面的安全隐患,甚至危害,例如提供的饮用水变质、点心过期造成腹泻等,那么就会产生相关的索赔纠纷。

“交换式旅游还存在严重的治安风险。酒店和正规平台的住宿必须进行身份证实名登记,但在交换式旅游时人员的流动脱离了管控措施,交换双方是网络世界的陌生人,在双方都是匿名或半匿名的情况下,容留的也可能会是吸毒人员或在逃罪犯。”李婧说道。

相关规定尚属空白

未来发展仍待完善

在交换式旅游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矛盾纠纷,该如何解决?受访专家认为这是该旅行模式下的一大困境。

在田云看来,交换式旅游,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看作双方达成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合同关系可能因盲目信任而导致存在漏洞和风险,不能充分保障双方的安全和诉求。

李婧认为,交换式旅游是一种新兴的自助、互助旅游形式,还没有专门针对网络交换式旅游的法规条例,使换房旅游者的相关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法律关系无法确定,一旦出了问题,找不到可以依据的法律条款来处理。

“目前我国信用体系还未完全建立,交换式旅游缺乏监督平台和法律保障,导致了一系列换房安全问题的出现。同时,大型成熟的交换网站或平台几乎没有,自发性的平台缺乏诚信监督和法律保障,交换双方的诚信无保障,导致交换式旅游面临一定的风险。”李婧说。

在李婧看来,完善交换式旅游模式需要政府、交换中介、保险方、交换对象等协调配合,共同参与。“交换式旅游在中国的发展遇到瓶颈,主要是由于用户对交换式旅游涉及的安全问题存在顾虑。因此,有关部门应从全局出发,建立交换式旅游的诚信体系,为交换式旅游创造良好的环境。”

李婧建议,文化和旅游部门可将交换行为纳入社会诚信网络。个人换房行为应有诚信记录和评价,并与社会其他信用系统,如消费信用、银行信用等实现有效衔接,形成全社会监督换房旅游的诚信网络,尽可能地降低换房旅游的风险。同时,还应加强交换式旅游的法治建设,出台有针对性的旅游法规,以保障交换式旅游的顺利实施。

孟强认为,参与交换式旅游的人们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对风险有所了解,从而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例如对于交换式旅游的具体内容进行书面形式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也可以进行举证;在进行交换前对自己房间的财物进行妥善封存保管,并拍照录像,固定财产原貌,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要求对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遇到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能够进行维权;将参与的交换式旅游适当通知自己的亲人、朋友和邻居,多一些监督力量。

孟强还建议,相关网络平台建立交换式旅游参与者的信用评价体系,让参与人为对方打分评价,从而起到风险提示、劣者淘汰的作用。在热门景点的社区民警,应当熟悉社区情况,完善社区监控设施,做好嫌疑人排除、风险防范和治安维护工作。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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