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04:35:52来源:法律常识
(通讯员王莉玲 胡春林)“打架赢了进派出所,输了进医院,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我们现在都想通了。”送达不起诉决定现场,两名老乡的怨气得到疏解。近日,宜都市检察院积极探索轻刑案件高效优质联动办理机制,成功化解一起邻里之间的“小案”。
去年7月的一天,乐某某发现吴某某未经同意,在其放养鱼苗的鱼塘钓鱼,一时气愤便将吴某某放置的渔具收走,吴某某在索要渔具时,两人言语不和,乐某某用手中的渔具将吴某某头部、面部及眼部等多处打伤。
经审查,乐某某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达到起诉条件。但事发后,双方就打架起因各执一词,被害方的民事赔偿问题亦迟迟无法解决,侦查机关多次调解无果。
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发现,乐某某与吴某某系邻居,多年前就因生活琐事有过矛盾。周边村民及村委会负责人证实,吴某某钓鱼的鱼塘属于村集体所有,是乐某某自行在里面喂养了鱼苗。案发当天,吴某某未提前告知便在鱼塘钓鱼,这让乐某某非常恼火,新仇旧怨失去了理智。
乐某某是低保户,事情发生后因受伤住院已经花去了不少钱,实在无力赔偿。他向检察官表示,自己很后悔冲动之下动手,希望能与吴某某和解。但吴某某称医药费自己可以不要,只想追究乐某某刑事责任。
为缓解双方矛盾分歧,检察官另辟蹊径,联合控申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并拟定初步方案:在乐某某尽力赔偿后,对剩余部分,由吴某某通过申请司法救助来进行补偿,在此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一次调解,在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成双方刑事和解,修复双方关系。
为了使矛盾化解工作能更有效开展,今年3月10日,宜都市检察院邀请该村村委会负责人、村人民调解员、派出所办案人员以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本案进行公开调解。两人均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感到惭愧,乐某某当场道歉,并自愿认罪认罚,吴某某也称之前说要乐某某坐牢是一时气话,希望和平解决两人的纠纷。
乐某某履行赔偿协议后,该院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针对此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对乐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目前,司法救助正在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