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06:06:2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连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在疫情期间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件,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的被告人郑某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2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郑某平明知他人欲偷渡到美国务工,仍在首要分子指挥下,拉拢、介绍偷渡人员使用虚假的出入境事由等方式骗取出入境证件,分别借道韩国、墨西哥偷渡美国务工。偷渡人员郑某、陈某春成功偷渡到美国;偷渡人员张某分别于2019年9月24日、2019年11月25日偷渡到墨西哥国后被遣返,于2020年1月份主动放弃偷渡。被告人郑某平在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中主要负责拉拢、介绍偷渡人员,收取护照、户口本复印件等用于办理签证的材料后交给上线,在偷渡人员偷渡到美国后,按上线指示向偷渡人员家属催收偷渡费用,共计收取偷渡费用人民币27万元全部交给上线。2021年9月28日,被告人郑某平被抓获归案。
连江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郑某平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在组织者的指挥下,实施拉拢、介绍他人偷越国境,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人数3人,系从犯,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被告人郑某平的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根据被告人郑某平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平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本案中,被告人郑某平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触碰法律高压线,其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进出国门要走合法通道,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才是保障自身安全的最好途径。我们应当积极参与边境防控,积极检举揭发跨境犯罪等妨碍边境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以“小家守卫大家,大家保卫小家”。
来源:连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