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01:15:29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剑川县象图乡江头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江头村民小组原小组长、原江头村易地扶贫搬迁点筹建委员会主任杨仲兴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剑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仲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杨仲兴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