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0:59:49来源:法律常识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出了具体规定,凸显了现代司法新要求,寻甸县检察院结合实际、积极作为,采取措施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为律师设立阅卷专用场所。从去年上半年开始,该院按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建设律师阅卷专用场所,全面推进律师阅卷工作,解决律师无专用场所阅卷难题。
为律师开通预约平台通道。该院通过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公开网进行各类业务预约工作,大大提高律师实现各项执业权利的有效性及便捷性。
为律师拓宽阅卷方式。2016年2月,该院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全面推行电子卷宗制作、管理工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又迈进了一大步,此项工作的推进大大拓宽了律师阅卷的方式。
为律师设立专门接待窗口。今年5月,该院检务接待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群众来访接待等为一体,对内开展管理职能,对外提供“窗口服务”,为公安机关、诉讼参与人特别是律师提供了一站式服务。
截至目前,该院已制作电子卷宗133件266册,接待律师阅卷27次。随着软硬件条件的不断改进,该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逐步得到加强,提升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与效率,彰显“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