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3:41:47来源:法律常识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15 年度报告内容进行补充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 109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已按照年报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对 2015 年度报告相应内容进行了补充,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补充的内容以楷体加粗表示):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补充了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一、已生效正在执行的重要经营合同(其中 1-11项为本公司 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即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在重组完成以前年度签订的重要合同):
1. 湖北金盛兰高炉、烧结项目:合同总金额 10.61亿元,目前烧结、1号
高炉已顺利投产,2 号高炉预计年底投产。2015 年度确认收入 5.75 亿元,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累计确认收入 6.76 亿元。
2. 澳大利亚 CUDECO 公司铜矿项目:合同总金额 13.01 亿元,设备安装
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调试。其中自备电站 3 台机组成功启动,并顺利接通变压器,送电工作圆满成功。预计 2016 年 6月具备投产条
件。2015 年度确认收入 1.71 亿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确
认收入 11.72亿元。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公告编号: 2016-54
3. 新疆国泰准东动力站项目:合同总金额 24.68亿元,1号机组和公用系
3. 新疆国泰准东动力站项目:合同总金额 24.68亿元,1号机组和公用系
统的安装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调试,预计 2016年 10 月底发电;2号机组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 2016 年年底前发电。2015 年度确认收入
7.74亿元,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累计确认收入 11.98亿元。
4. 阳煤寿阳化工 40 万吨乙二醇项目:合同总金额 22.45 亿元,设备安装
已经完成 90%,目前正在进行联动试车,预计 2016 年 6月具备投产条
件。2015年度确认收入 14.84亿元,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累计确
认收入 17.24亿元。
5. 渤海煤焦化综合节能工程焦化项目:合同总金额 22.71 亿元,设计及设
备采购已完成,土建安装完成 90%,预计 2016 年 6 月底前具备投产条
件。2015年度确认收入 12.84亿元,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累计确
认收入 14.34亿元。
6. 伊朗 ZARAND综合钢厂项目:合同总金额 45.33亿元,设计及设备发
货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土建施工,整体工程进度完成 70%,预计 2017年年底全面投产。2015 年度确认收入 12.69 亿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日,累计确认收入 31.04亿元。
7. 伊朗 ZISCO 250 万吨氧化球团项目:合同总金额 8.50 亿元,目前已顺利投产。2015 年度确认收入 2.38 亿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确认收入 7.65亿元。
8. 伊朗 SISCO 250 万吨氧化球团项目:合同总金额 8.68 亿元,设备发运结束,正在进行耐材砌筑及设备安装,预计 2016 年 10 月具备投产条
件。2015 年度确认收入 2.60 亿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确
认收入 6.08亿元。
9. 安徽霍邱 300 万吨钢铁项目:合同总金额 52.66 亿元,焦化项目完成
45%,高炉项目完成 32%,轧钢项目完成 76%,煤气余热发电项目设
备采购已基本完成。2015 年度确认收入为零,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累计确认收入 13.26 亿元。
10. 定州天鹭 130 万吨焦化项目:合同总金额 7.72 亿元,已经投产。2015年度确认收入 2.58亿元,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累计确认收入 6.95亿元。
11. 印度 JSPL 焦化项目: 合同总金额 5.45 亿元,设备发货完成 70%,其
中两座焦炉预计 2016 年 7 月具备投产条件。2015 年度确认收入 1.66亿元,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累计确认收入 2.71 亿元。
12. 伊朗 ZISCO 煤气发电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11.47 亿元,详见 2014 年
12 月 20 日《经营合同公告(2014-68)》。合同已生效,已完成变电站
的基本设计,目前尚未确认收入。
13. 印尼 DBM 150 万吨热轧厂项目:合同总金额 7.20亿元,详见 2015年
5 月 9 日《经营合同公告(2015-34)》。合同已生效,办理项目融资过程中,目前尚未确认收入。
14. 马拉维 H.E. POWER 41MW 水电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 13.04亿元,
详见 2015年 5月 9日《经营合同公告(2015-34)》。合同已生效,办理
项目融资过程中,目前尚未确认收入。
15. 俄罗斯奇克苏电解锰项目:合同总金额 46.20 亿元,详见 2015 年 5 月
18日《经营合同公告(2015-36)》。合同已生效,办理项目融资过程中,目前尚未确认收入。
16. Tosyali 阿尔及利亚 230 万吨综合钢厂项目:合同总金额 31.08 亿元,
详见 2015 年 6 月 11 日《经营合同公告(2015-47)》。合同已生效,预
付款已经收到,基本设计已经完成,目前尚未确认收入。
17. Tosyali 阿尔及利亚 250 万吨直接还原铁项目:合同总金额 15.10 亿元,
详见 2015年 11月 3 日《经营合同公告(2015-86)》、2016年 1月 7日
《经营合同公告(2016-1)》。合同已生效,正在进行基本设计和设备采购,目前尚未确认收入。
18. 印尼棉兰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合同总金额 11.13 亿元,详见 2015
年 11 月 11 日《经营合同公告(2015-88)》。合同已生效,办理项目融资过程中,目前尚未确认收入。
二、已签署尚未生效的重要经营合同
1. 加拿大 ESAI 热风炉重建总承包项目:合同总金额 7.24 亿元,详见 2014
年 11月 18日《经营合同公告(2014-63)》。合同尚未生效。
2. 南苏丹 SUDAR重油电站及附属线路项目:合同总金额 24.00亿元,详
见 2015年 10月 23日《经营合同公告(2015-81)》。合同尚未生效。
二、第五节重要事项/三、承诺履行事项/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分项补充了各项承诺的具体履行进展情况。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中钢股份;
中钢集团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承诺在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根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适当安排,确保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及其附属企业(指中钢集团、中钢股份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未来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在内)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2、保证其不从事并将促使其附属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
动;3、如中钢集团、中钢股份或其附属企业获得从事新
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中钢集团、中钢股份或其附属企业将优先将上述商业机会赋予上市公司;4、鉴于马矿院工勘公司已经不再开展境内矿山工程总承包业务,目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因此中钢马矿院已不存在转让马矿院工程公司控股权的必要性。为避免中钢马矿院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促使中钢正常履行中;
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马矿院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不从事矿山工程总承包等与
上市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5、如中钢集团、中钢股份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钢股份关于置出资产所涉及税费的承诺。置出资产所涉及的税款,在资产交割日前所发生的款项归属于期间损益,由中钢吉炭承担,在资产交割日以后发生的款项由中钢股份承担。交割日后,中钢吉炭对置出资产所涉及的各项应缴税款履行纳税义务,中钢股份给予中钢吉炭等额补偿。
正常履行中;
中钢国际处理原中钢吉
炭一般债权人债务累计
支出 4,203.67 万元,中钢股份已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中钢国际。
中钢股份
关于人员安置的承诺。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办理中钢吉炭现有员工的劳动和社保关系转移工作,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员工由吉林炭素有限公司接收,并将于交割日随吉林炭素有限公司一并由中钢股份接收。本次职工安置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支出全部由中钢股份承担。
1、在中钢设备持有上述 CuDeco Ltd.股票期间,中钢集团将以 1.8 澳元/股(如在该期间 CuDeco Ltd.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则前述价格相应调整,下同)为首期基准价格,自 2014 年起,每年对中钢设备持有的 CuDeco Ltd.股票进行价值测试:(1)如
果中钢设备持有的CuDeco Ltd.股票本年度末收盘价低于基准价格,则中钢集团按中钢设备届时持有的 CuDecoLtd.股票数量以现金向中钢设备补足差价,并在确定差价
后 10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中钢设备;同时,基准价格调整
为 CuDeco Ltd.股票本年度末收盘价。(2)如果中钢设备
持有的 CuDeco Ltd.股票本年度末收盘价不低于基准价格,则中钢集团无需补偿,基准价格也不做调整。2、如中钢设备以低于基准价格出售上述股票,则中钢集团就已出售的股票按照基准价格补足差价,并在中钢设备出售该等股票后 10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中钢设备。
正常履行中;
CuDeco Ltd.股票 2015年底收盘价为 1.105 澳元/股,中钢集团已根据
关于 CuDeco Ltd.股票
事项承诺函的约定,于
2016年 1月将差价人民
币 56,875,628.56元支付给中钢设备。同时,基准价格从 1.8 澳元/股调
整为 1.105澳元/股。
中钢股份中钢股份就中钢设备及其子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
割日之前的事宜发生的诉讼承诺如下:(1)就中钢设备及其子公司因目标诉讼承担的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间接损失),中钢股份将给予足额补偿;(2)就前述补偿,(i)如果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中钢设备和/或其子公司应支付款项,则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或(ii)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未规定中钢设备和/或其子公司
应支付款项,则在实际发生损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中钢股份将支付全部款项;(3)如果中钢股份未能在上
述第(2)项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全部款项,则就未支付款项,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率加算违约金,直至中钢股份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及违约金;(4)如果中钢设备(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为中钢吉炭,正常履行中;
中钢设备及其子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之前的事宜发生的诉
讼各项费用累计 369.52万元,中钢股份已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中钢设备及其子公司。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以下称“红利支付方”)向中钢股份支付任何现金红利时,存在中钢股份根据该承诺函应当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补偿
款项和/或违约金,不论规定的支付期限是否已经届满,红利支付方可以自行决定以该等应支付的现金红利抵扣
中钢股份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补偿款项和/或违约金,但红利支付方应当在作出该等决定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钢股份。
中钢股份;
中钢资产
中钢股份、中钢资产承诺本次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中钢资产承诺中钢设备所产生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2014 年不低于人民币 43,706.20万元,2015 年不低
于人民币 47,871.82万元,2016年不低于人民币 51,651.45万元。如果中钢设备在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实际净盈利数额未达到上述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则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中
钢吉炭进行股份补偿。补偿期限届满时,中钢吉炭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经减值测试,若注入资产期末减值额÷注入资产的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