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6:25:58来源:法律常识
相遇:与“三段论”的美丽邂逅
2005年高考填报志愿时,懵懵懂懂的选择了山东政法学院,选择了法学专业。步入大学课堂,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才发现自己真正喜欢上了法律,喜欢上了逻辑三段论推理带来的无穷乐趣。2008年司法考试改革,首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经过三个月的备考复习,最终以441分通过了号称“中华第一考”的司法考试,拿到了从事法律职业的“敲门砖”。
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了律师事务所从事实习律师工作,2010年11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滨城法院。初到法院被安排到政治处工作,虽然不能直接从事审判工作,但在政治处工作的四年多,让我对法院的整体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也养成了认真细致和谨慎从事的工作态度。干好本职工作之余,怀揣着法律人的梦想,不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审判业务的钻研,为从事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识:与民商审判的酸甜苦辣
2015年2月被调整到民三庭审理案件,终于干上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审判工作,四年间累计审结民商案件1 400余件,每每回想起来,酸甜苦辣历历在目。有案件数量太多,办案压力太大时的无助绝望,也有处理完疑难复杂案件时的轻松快乐,有辛辛苦苦判的案子被二审发改时的懊悔和不服,也有被维持时的自信和喜悦,有被当事人缠访闹访时的心烦意乱,也有被感谢时的一丝欣慰,各种滋味,一言难尽。
但多年的民商审判经验,使我深深地明白,“法乃公器,民为邦本”,每一次法槌落下,都是定纷止争的裁判、辨法析理的叮咛和公平正义的承载。判决结果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很难,但裁判文书说理充分,专业有效地释法明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才能行稳致远。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案件标的额大,双方争议大,但原告方证据不足,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原告情绪激动,几次三番说找我“理论”。为判得明明白白,我对双方争议的每个焦点问题,都从法律、证据、常理等方面一一进行了论证,形成了近两万字的判决书。原告收到判决书后过了几天来法院找我,一番哭诉后说:“崔法官,俺明白了,有理得靠证据说话,按你说的,俺们补充证据以后再上诉”。裁判文书是法官与当事人特有的沟通方式,充分说理,解释到位,是胜败皆服的唯一方法。
相知:与刑事审判的法律博弈
2019年5月,因工作调整离开了从事四年多的民商审判岗位,来到刑庭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刑事审判与民商审判是截然不同的,无论是案件性质,还是审理程序都千差万别,尤其是证明标准,民事审判以“高度盖然性”为标准,而刑事审判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思维方式和审判理念都需改变,我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慢慢体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无罪推定、证据裁判等概念的标准和内涵,用专业和匠心办理好每一起案件。
2019年5月到刑庭工作后,至今已累计审结刑事案件220余件,承办了滨州悦华公司非法集资案、王某受贿、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的悦华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被告人43名,卷宗近800册,涉及滨州、淄博、东营、青州、宁夏吴忠等省内外15家分公司,集资参与人多达数千人。案件受理后不长时间新冠疫情爆发,因多名被告人被羁押在不同看守所,一时间无法开庭,案件中止审理。而集资参与人着急收回投资款来电来访催促开庭,办案压力巨大。仅卷宗每20本一摞就铺满了一个长长的会议桌,如果说一般案件是一根线,那么该案就是众多分公司、业务员、集资参与人、查扣财产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的一张网,案件被告人多、事实多、证据多、财产多、适用法律规定多,在审理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事件。经过加班加点阅卷、对账,整理集资参与人投资情况,后经多方协调完成换押,进行了开庭审理,最终形成了400余页的判决书,多名被告人被判处七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集资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大要案的审理,除考验专业知识外,更需责任和担当。而刑事案件无大小,一些小案子的审理更需情怀和坚守。审理的宗某国非法行医案,被告人认罪认罚,也已赔偿被害人损失,检察院量刑建议适用缓刑,被告人和辩护人也没有做无罪辩护。但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发现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中只有伤残等级鉴定,而没有构成非法行医罪所需的医疗事故分级鉴定。经与公诉人沟通,公诉人认为医疗事故分级鉴定委托困难,依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的规定,可以由伤残鉴定十级反向推定医疗事故等级为三级戊等。经查找相关资料和咨询专业人员,我认为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认定和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的规则并不完全一致,医疗事故分别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的规定是为了解决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对应的赔偿比例问题,而不是用伤残等级来反向推定医疗事故分级。我坚持认为不能因为被告人认罪认罚,委托鉴定存在困难,就降低证明标准,仅依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委托鉴定的十级伤残,通过反向推定的方式认定为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案件进行简单化处理,一判了之。后经多方协调,公安机关重新委托,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经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达不到非法行医罪的损害后果,后检察机关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了起诉,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当普通民众与法律“结交”,大抵都是人生的艰难时刻,公正的审判或许是他们人生的“最后一根稻草”。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面对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相对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对证据不足而无罪案件的审理,侦查、起诉、审判机关必将面临博弈,更需法官的情怀和坚守。办理的220余起刑事案件中,因全案证据不足撤回起诉5件,因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和罪名证据不足而未予认定的也有数十起。作为刑事法官,更要坚守底线,不枉不纵审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
相伴:与学习调研的形影不离
法律法规、刑事政策、司法理念、疑难案件,天天都有新情况,年年都有新“考点”。说“活到老,学到老”大概有点夸张,但是学习是与法官职业生涯始终相伴的日常。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应对司法实践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我喜欢刨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多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理论调研文章,多篇论文在全市法院系统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其中撰写的《从“徒有虚名”走向“名副其实”—民事公告送达的实践反思与规范重构》和《从“同体惩戒”到“异体惩戒” —法官惩戒同体化反思下惩戒委员会运行模式构建》分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六届和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和优秀奖。
十余年光阴荏苒,回首来时的路,有辛酸更有收获,因工作业绩突出,被省高院和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各一次,多次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和“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眺望前行的路,充满阳光也布满荆棘,我将继续不断充实自己,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用专业和知识赋能,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