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7:10:1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天津政法报】
作者:闫晓茜 叶金馥 任星曈
近日,南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突然接到一位律师打来的电话,律师在电话中称,委托其辩护的某刑事案件被告人可能掌握着相关涉黑涉恶线索,且本人有检举揭发的意愿。
该法官是电话中提到的刑事案件的承办法官,案件被告人现羁押于某看守所,涉嫌信用卡诈骗等罪名。收到线索消息后,承办法官立即向庭长进行了汇报,庭长高度重视,在安排好庭内事务后,与承办法官于当日傍晚赶至看守所,就涉黑涉恶线索问题对被告人进行了提讯。
在经过扫黑除恶政策宣传教育后,被告人向法官当面供述了其知晓某“小额贷”公司涉嫌发放高利贷,并且存在非法拘禁等暴力讨债行为,并提供了相关人员信息。当晚提讯过后,二人又急忙赶回法院,着手将获取的线索信息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材料。次日一早,他们便将线索上报相关部门。目前该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