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7:42:58来源:法律常识
“幸好有检察官帮我解开心结,把我拉回正路上,我差点又走歪了……”近日,在高密市检察院举办的一起刑事申诉案远程视频听证会上,申诉人张某(化名)激动地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并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今年5月上旬,张某以法院判决中部分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向高密市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案件受理后,鉴于该案为当事人首次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的刑事案件,高密市检察院决定由分管控申工作的专职检委包案办理。承办检察官认真听取了申诉人的意见,调取了原案侦查及审判卷宗,并与原案各个办案环节承办人进行沟通交流。调查发现,申诉人张某系原案被告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2021年初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法院判决作出后,张某未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经审查认为,原案认定张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申诉人张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时过境迁,当初不上诉的张某为何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提出申诉呢?带着疑惑,承办检察官与申诉人进行多次推心置腹的谈话,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不久前,张某遇到了一直“在逃”的非法拘禁案同案犯孙某某,谈话中得知孙某某(化名)因犯其它罪被判处刑罚后在省内某市监狱服刑完毕刚出狱,而孙某某的非法拘禁行为尚未受到刑事追究。思来想去,张某感觉自己似乎吃了亏,于是试图通过申诉,不承认自己之前的非法拘禁犯罪行为,为自己翻案。
为彻底打开张某的心结,高密市检察院决定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考虑到申诉人张某工作特殊经常往返各地不方便请假以及疫情防控需要,高密市检察院创新采用线上远程视频方式召开简易听证,并邀请专职律师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针对张某存在心结的“同案不同待遇”问题,承办检察官逐份出示了认定其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证据材料,与两名听证员律师一起耐心释法说理。在有力证据面前,张某无话可说,真诚认罪悔罪,同时,对检察机关重视其反映的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启动相关程序追究孙某某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做法表示认可。
此次远程视频听证是高密市检察院能动履职,找准案件症结和申诉人心理需求突破口,深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促国家治理,把矛盾化解在信访人家门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高密市检察院将利用“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深化检察听证工作,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