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9 12:08:49来源:法律常识
经常有人咨询这么一个问题:刑事案件已经批准逮捕了,那么后期取保候审成功的可能性还有多大?
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解决:
1、头七天,这时如果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没有犯罪动机,或者没有作案时间,很有可能会取保候审。
2、黄金37天,不少人都在提这个时间点,一个案件最长的批准逮捕时间就是37天,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侦查机关没有调查到足够的证据来说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那么很有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
当然在这个时间段内,也是律师发挥作用的最佳时机。
此时,如果有比较有利的证据或者法律法规,最好及时提交,千万不要想着憋大招,非得等到开庭时一鸣惊人。
这种想法极其不负责任,是对当事人信任的辜负。
因为错过这个机会,将很难有更好的机会。
3、批准逮捕后,如果有有利的新证据或者新情况出现,这时提出取保候审,或者羁押必要性审查,或许也会有出人意料的好结果。
就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即便已经批准逮捕了,并不意味着就一点取保机会都没有。
实际上只要有新的证据或者有利的新情况出现,都有可能改变被羁押的状况,比如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但是这个时候必然要有新情况出现才有可能,否则是一点希望都没有。
什么样的新情况才有用呢?
比如财产损失或者身体伤害的案件,批准逮捕之前,没有赔偿到位,没有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而批准逮捕之后,通过沟通和受害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受害人谅解。
这时再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很有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毕竟已经取得受害人谅解,已经有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有可能会避免再次出现刑事案件的社会危害性。
在看守所待一段时间,大多数人都会认真反思自己之前的行为,同时也会意识到犯罪并不好玩,可能还会发誓这辈子绝对不会再犯事。
相反,如果让其在看守所待太久,反而有可能从那些屡教不改者身上学到更多的作案手法,毕竟,犯罪技巧是可以传播的,犯罪习惯也可能会传染。
所以,这时候的希望应该会越来越大,至少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
1、要想方设法地把案件的量刑调整的三年以下,否则一点机会都没有。
2、要提前准备好新的证据,这样才有新的机会出现,比如赔偿协议、谅解书、精神病鉴定意见、病历等等。
3、搜集类似案例,如果其他类似案例,最终都判处了缓刑,那么这个时候续保成功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4、检索法律法规,如果能找到完全吻合的法律规定,恰好能说明本案应该处罚较轻,或者应该适用更轻的罪名,也能促使检察官变更强制措施。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