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9 13:42:28来源:法律常识
胶东在线5月22日消息 王红光是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执业以来,他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维护公平正义,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有关方面好评。
从业多年来,王红光先后担任烟台开发区管委会、芝罘区十家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居委会和几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专门制定法律顾问工作章程及回访制度等,定期到法律顾问单位授课。同时,编写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将一线征收实践经验转化为政府征收部门的指导材料。王红光说:”在日常工作中,我承担了大量合同和文件起草、审查、监督工作,这就要求我始终要保持清醒头脑,而且还要不断学习、充实自己。“
作为烟台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为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王红光几乎每年都工作到年三十。2016年2月1号,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冯铭等40多人到工会服务中心为讨薪寻求法律援助,王红光立即进驻工地进行协调,取得了工程总包方及负责人对这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书面承诺。2月4号,腊月二十六,农民工之间为款项分配发生争执,他平衡各方利益,最终解决矛盾。王红光说:”律师作为引导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第一道门槛,不能光想着经济利益,应当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
多年来,王红光先后获得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烟台市优秀律师”“烟台市优秀青年律师”等称号;连续三年被芝罘区委、区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群众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