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9 21:29:54来源:法律常识
非法集资信息公开
我院于2021年1月4日依法受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葛云芳,刘士萍,葛文河,葛云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案号:(2021)津0110刑初3号,承办人:孙宝芳,办公电话:84937875。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7日
非法集资信息公开
我院于2021年1月5日依法受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鹏,崔玉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号:(2021)津0110刑初28号,承办人:魏新来,办公电话:84937871。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7日
非法集资信息公开
我院于2021年3月22日依法受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洪玲,隋庆艳,王俊义,兰凤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号:(2021)津0110刑初186号,承办人:阎喆,办公电话:84937873。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7日
非法集资信息公开
我院于2021年1月5日依法受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一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号:(2021)津0110刑初17号,已于2021年2月20日宣判。承办人:刘士军,办公电话:84937876。
注:刑事判决书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7日
非法集资信息公开
我院于2021年1月5日依法受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程维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号:(2021)津0110刑初25号 ,已于2021年1月19日宣判。承办人:孙宝芳,办公电话:84937875。
注:刑事判决书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7日
非法集资信息公开
我院于2021年1月15日依法受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书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号:(2021)津0110刑初69号,已于2021年1月29日宣判。承办人:刘士军,办公电话:84937876。
注:刑事判决书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7日
非法集资信息公开
我院于2021年3月12日依法受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妍,王会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号:(2021)津0110刑初156号,已于2021年3月26日宣判。承办人:孙宝芳,办公电话:84937875。
注:刑事判决书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7日
非法集资信息公开
我院于2021年3月22日依法受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翟文娟,罗兆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号:(2021)津0110刑初183号,已于2021年4月7日宣判。承办人:孙宝芳,办公电话:84937875。
注:刑事判决书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