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0 11:40:18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
我在法官生涯中不仅办理了不少敲诈勒索的一审、二审及请示案件,还有幸作为承办人起草了“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并撰写该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文章,对敲诈勒索罪是比较有研究的。江苏女辅警许某敲诈勒索案闹得沸沸扬扬之际,我从法律专业角度对该案一审判决书进行了分析,并在2021年3月14日微信公众号《法治应生》上发表了《女辅警敲诈案判决的两个硬伤和一个疏漏》一文。由于是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起草人的观点,该文引起了比较多的关注,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2021年10月1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许某敲诈勒索一案二审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改判许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二审结果与我先期预判基本一致。现就简要途述这个事情。
【正文】
2021年10月1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许某敲诈勒索一案二审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改判许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二审结果与我先期预判基本一致。
连云港中院认为,上诉人许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手段先后索要7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4.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许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对许艳酌情从宽处理。原审判决定罪准确,但认定许艳敲诈勒索孙某某、刘某某财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依法不予认定;原审未认定许艳构成自首和被害人存在过错,二审依法予以纠正。综上,根据许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遂以敲诈勒索罪改判许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关于本案,我曾在“法治应生”微信公众号发表《女辅警敲诈案判决的两个硬伤和一个疏漏》一文。
比较之后,发现我的预测基本准确。
一、定罪预测准确
在网络呼吁许某无罪的众声喧哗中,我就清醒地认识到:“在现实国情中,又在全民围观下,要想让许某无罪太难了!许某自己在公安机关工作了这么多年,也密切接触了这么多公安领导,当然有自知之明,因此早早就认罪认罚了。因此,在全案罪与非罪的问题上,我不想多费笔墨。下文所有的分析,都是建立在许某有罪的假定上,为了推动判决更加公正,提出犯罪数额可少定一些,刑期可少判几年,罚金可少罚一些。”
果然,二审法院拒绝家属委托的律师参与诉讼,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担任辩护人,坚定地走在定罪的道路上,二审判决结果也是完全不出所料地认定有罪。
二、事实方面预测基本准确
在事实认定方面,仅依据判决书透露的信息,就认为敲诈刘某乙128万的事实不清。
一审判决书表述为:“9、2016 年 3 月至 5 月,被告人许某与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其母亲知道自己怀孕欲到刘某乙单位闹事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 20 万元后,双方不再联系;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许某再次与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购房交首付、怀孕流产补偿、分手补偿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共计 108 万元。”
从判决书看,也看不出许某与刘某乙复合后,再次向刘某乙索要108万元,使用了威胁或者要挟手段。正如一个女网友所说:“许姑娘睡了一个刘姓派出所所长,完事后也是以怀孕闹事理由要走了20万。不联系了,许姑娘就跑去睡卫教系统了。没想到这刘所长官运亨通,成了刘副局长,许姑娘又倒回来把他睡了……再次讹走了108万。到底是智商捉急,还是旧情难忘?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还有个男网友也质疑:“刘某乙在当派出所长时被敲诈20万,升任副局长后再次被敲诈108万,刘某乙在一个坑里连续跌倒两次,让人难以置信。”如果真是被敲诈勒索了,过了两年多,已经升任公安局副局长的刘某乙怎么又会主动送上门去,任凭女辅警再勒索108万呢?如果相关事实没查清,这种情况还能定敲诈勒索罪吗?
如果事实真如判决书所说,不仅第2笔108万不能定罪,前面一笔20万也不能定罪。前面一笔20万虽然有胁迫行为,但结合被害人后面跟许某抛弃前嫌、言归于好的行为,也不能定罪。如果要说理由,“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或可解释得通。而且还有类似实例可以佐证:被害人被强奸后,被害人喜欢上了这个男人,主动跟这个男人继续发生性关系,最后两人发展为恋人,能说这个男人构成强奸罪吗?反正司法实践中是不认定的。
果然,二审判决认为,原判认定许艳敲诈勒索刘某某128万元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依法不予认定。更加值得肯定的是,二审法院经过认真审理,还认为敲诈孙某某的100万也不能认定。
三、量刑方面预测基本准确
在法律适用方面,仅依据判决书透露的信息,也大胆提出:应当认定被害人有过错,对被告人从宽处理,在三年以上十年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罚金也应当大幅度减少。
我提出:男女之间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尤其像本案,男方处于优势地位,在两性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本案的发生是有过错的。这种事实不需要太多证据证明,依常情常理基本就可以认定。从网络舆情来看,主流意见无不这样认为,甚至不少网民讥讽,被害人反成了被告人,这些公职人员实在没有“嫖德”,不仅“白嫖”,追回所有财物,还“加害”,让她坐牢13年,并背负500万罚金。判决没有关注这一点,未认定被害人过错,并对许某从宽处理,可说是一个疏漏。
关于罚金,我也提出罚金过高,八成是法官拍脑袋定下的数,应该难以执行到位,形成空判。
在私下场合,有人曾追问我二审会怎么判,我如实相告,真不知道!被逼急了,我就预测说,如果我是二审法官,判三五年,罚二三十万就够了。鉴于目前的严峻形势,实际上判七年、罚三十万,也算是公正判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