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0 22:11:47来源:法律常识
收集家事案件相关信息和资料,多元化解家事纠纷……10月23日,晋源区法院发布消息,该院在全市首推“家事调查员”制度,聘任了14名调查员。
家庭关系历来都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社会关系,家和万事兴等家庭价值观深深扎根于民众心中。为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家事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晋源区法院与区妇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
家事调查员的主要职责是,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接受法院委托,依据法官的要求,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调查家事案件中的特定事项,收集家事案件事实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向法院提出调查报告或陈述调查意见。调查员由妇联、司法、民政、团委等单位及基层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推荐。10月22日,晋源区法院、区妇联举行聘任仪式,聘任了首批14名家事调查员,并对调查员进行了婚姻家庭纠纷业务培训。受聘调查员中,有妇联干部、律师、社区工作人员,均具备一定的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擅长沟通和调查。
来源:太原晚报 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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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