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02:02:50来源:法律常识
2月23日上午,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南阳市公安局隆重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玉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刚出席活动并为办公室揭牌。市区两级检察院、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崔保国主持。
仪式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玉亭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三点要求和希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把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大意义;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实现共赢多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平台优势;三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充分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高效运行。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刚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表示衷心的祝贺,并提出成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对提升监督效能,统一执法思想,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公安机关要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监督理念,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水平,推进公安工作更深更稳更实开展。一是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目标一致、价值追求相同。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贯穿到办案全过程。既要发挥各自监督职能,又要注重内外监督衔接;既要开展常规性监督,又要创新监督形式,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二是要强化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公安机关要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羁押必要性等提出意见,将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等实体问题以及有关程序适用问题解决在侦查终结前,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型案件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刑事政策把握等类案问题,要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思想,强化类案指导,明确执法、司法标准,分析研判案件侦办规律、特点,研究专项打击、防范对策和措施,提升打击效能;对具体个案,可研究会商、联合督办,解决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侦查方向、证据收集固定、舆情应对、应急处置、矛盾化解等问题。三是要强化业务信息研判。全市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刑事办案业务信息的研判,依照有关规定,向检察机关开放执法办案系统相关信息,为检察人员开展工作、查询相关信息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工作便利。四是要强化素质能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能力培训,练好内功,不断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要通过一系列内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为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发挥公安机关应有的作用。
各县(市)检察院、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同步举行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