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09:04:56来源:法律常识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 通讯员王田甜)找中介购买进口车,各种手续齐全,却怀疑是走私拼装车,持续维权却最终败诉;手机移动网络速度未达到运营商宣传的峰值,就认定运营商虚假宣传并将其告上法庭,用户最终也吃了败仗……3月1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两起典型“过度维权”案例。办案法官提醒:消费者应正确看待维权,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一定要合理合法,过度维权得不偿失。
2013年7月23日,姜某与武汉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信用卡分期付款购车合同》,购买一辆英国整台原装进口路虎揽胜汽车,车价为2098000元。而销售公司应协助姜建国办理汽车保险、上牌、抵押登记等手续。在姜某付清车款后,9月,销售公司向姜某交付一辆路虎揽胜5000cc越野车。
购车之后,姜某总怀疑自己的新车不是原装进口。随后,姜某又到武汉市正规4s店要求参加三包服务和常规保养,被拒绝。因此,姜某认定卖家故意隐瞒该车是走私拼装车的事实,违背双方约定,且价格畸高,是一种严重的欺诈行为。2015年3月,姜某向武汉中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被告销售公司列举一系列证据,证明该车确系进口原装车,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最终,法院认定,姜某认为该车辆为走私拼装车辆,并非英国整车原装进口并无事实依据。经法官释法,姜某打消了车辆来源的疑虑,但还是对价格过高、不能享受4s店服务等耿耿于怀。
关于姜某认为车辆售价畸高的问题,法院认为,永昌公司开具金额为1587000元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上牌之前“裸车”的费用,并不能否认买卖双方对该车辆的价款为2098000元已达成一致的事实。即使有价格虚高的情况,也应当由物价、工商部门对卖家处以行政处罚,不影响民事买卖合同的成立。
关于不能享受4s店服务,法官解释,购车合同中也没有约定所买卖车辆系专门针对中国市场进行销售的车辆,可以在中国4s店免费保养,并且姜某未在开设4s店的路虎品牌汽车授权销商处购买车辆,其应明知所购车辆可能无法享受4s店免费保养服务,故姜某由此认为构成服务欺诈的理由不成立。
2012年3月,刘某于在联通汉阳营业厅购买iphone4s手机一部并使用了联通武汉分公司的b计划96元套餐。10月,刘某因在联通汉阳营业厅所购手机在使用时网速实测只有1m,达不到其所宣传单上所描述的21m,认为卖家虚假宣传,向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阳分局琴台工商所申诉,经调解未达成协议。 2013年9月25日,刘某向汉阳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联通汉阳营业厅、联通武汉分公司赔偿刘某二倍购机款9998元,并支付刘某因本案诉讼而产生的打印费、邮寄费、交通费等其他费3150元。
联通武汉分公司向法庭提交了《中国联通wcdma网r7版本64qam性能测试报告》,文件显示其网速可以达到21mbps(俗称21m)。汉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广告宣传单页主要是对该公司套餐业务的推介,并不是专门针对iphone4s手机。宣传单页上注明的“极速21m”是联通武汉分公司对一定条件下“峰值”网速的真实描述,并非所有终端的手机所实际能达到的速度。因此刘成相据此认为该网速虚假宣传的依据不足。
因此,汉阳法院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29元由刘某自行负担。宣判后,刘某不服,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武汉中院经审理查明,中国联通的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在理论上支持21m的最大速率,在此项技术的专业检测中,网速能够达到21m的峰值。但iphone4s的网速是由终端本身的技术性能所决定的。据了解,iphone4s在3g网络下,进行下载业务时支持hsdpa的工作模式,该工作模式的最大网速只能达到14.4m,因此,联通汉阳营业厅的宣传单关于网速的宣传不是虚假宣传。
客观地说,我国目前保护消费者程度还远远不够,亟待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全方位、多层面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相比,存在信息不对称、搜集证据能力不足、经济实力差距大等诸多不利因素,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这种情形下,就不能苛求消费者事事非常理性地维权。
但法官提醒,消费者维权不可任性,诉讼也是有成本的。尤其是第一起案件,原告提出了较高的赔偿要求,也聘请了多名律师来打官司,最终他的诉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却因为诉讼标的额很高而要支付不低的律师代理费和诉讼费用,更勿谈交通费、邮寄费、电话费等诉讼相关费用,得不偿失。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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