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17:08:09来源:法律常识
长春晚报记者 孙娇杨
法律不是摆设,公平自有出处。法律的武器究竟怎么拿?想打官司又拿不起律师费该咋办?19日13时30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辰飞与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嘉良做客长春民生直播间,告诉大家因经济各方面原因打不起官司,该咋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辰飞介绍,法律援助主要是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专业的法律援助人员或者是专职律师及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符合条件范围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目前,我市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1家,专职法律援助律师30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工作人员45人,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援助服务人员216人,另外还有市内1700多名社会专职律师。
“从2013年开始,市司法局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体系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我市11家援助机构全部建成了落地临街一楼的便民服务窗口,方便老年人还有残疾人进行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此外还依托乡镇法律工作援助站建立了185家援助站,在乡村、社区建立了1448个法律援助联系点,通过这些点、站的建设实现了全市法律援助全覆盖,没有死角。”张辰飞称,2014年我市共办理了4112件法律援助案件,同比2011年翻了一番。
“如果按最低收费标准计算如3000元,法律援助一年可以替大家省2000多万元。”张嘉良称。
法律援助,顾名思义,就是免费帮老百姓打官司。那么到底啥人能申请法律援助呢?“在城市居住享受低保的居民,在农村居住的五保户,还有养老院、孤儿院政府供养人员,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优抚安置人员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等等都可以免费申请法律援助。”张辰飞称,法律援助提供的服务与社会上的法律服务机构相同,却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