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17:25:42来源:法律常识
自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局党委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深化落实为民办实事要求,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完善便民举措,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季度,“12348”专线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4658人次,全市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13件、办结3091件,为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770余万元。
完善调解服务功能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认真履行《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赋予的调解服务职责,健全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一是改组设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备案登记、刻制印章,与市南法院建立司法确认和诉调衔接机制;二是制定了调委会工作流程、规范,设计完备全套调解卷宗、格式文书,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三是设计开发了调解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全程录音录像的调解庭、洽谈室等功能设施配置,完善了工作软硬件设施;四是考察调研城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西海岸海西人民调解委员会,走访市工商联、青岛地铁集团,了解行业企业调解需求,优化完善调解机制;五是在设立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从局直律师事务所选聘了82名律师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与市北区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聘请特邀调解员,充实调解员队伍;六是依托“12348”热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专线咨询有调解意愿的组织进入调解程序,一周来已筛选出12起案件组织进行调处,推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法律援助改革举措
畅通便民服务渠道
一是创新推出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指派在全市各援助机构“一站式”办结,并依托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广覆盖优势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成立全市统一共享法律援助承办团队,打破法律援助承办的地域管辖限制,实现法律援助资源全市统筹、一体服务。二是强化案件卷宗质量管理,结合省厅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和工作实际,制定《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质量评分标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质量评分标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卷目录》《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卷目录》四个文件,以案件卷宗规范倒逼办理质量的提升。三是推进“法援在线”平台功能升级。实现“法援在线”与“12348”热线平台实现双网融合,实现热线接到的群众法律援助申请,直接转办推送至管辖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受理审查,提升整体服务效能和群众申请便利性。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业务
拓展为民服务领域
一是制定出台《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和相关规范,下一步将进一步整合资源,落地落实各项为民服务事项。二是商洽引入黄海公证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为群众提供公证咨询、业务办理指引,现场受理材料等服务,实现公证服务事项由原来电话咨询、视频连线、预约办理完善升级为入驻办公、现场服务和受理。三是积极推进惠企便民服务。围绕市委“项目落地年”部署,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服务重点项目(企业),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惠企政策推送、法律服务指引、预约法治体检等便利服务,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丨青岛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