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11:57:04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2016年1月17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鹏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检查工作报告。现围绕报告刊发一组解读文章。
【关键词】刑事司法救助让司法更有温度
近年来,宿迁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司法救助制度精神,稳步探索和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努力破解难题,使该项工作开展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据统计,几年来宿迁市检察机关共对352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38万余元,有效地钝化了社会矛盾,传递出司法的温暖。
扩大救助范围。宿迁市检察机关立足实际,探索建立了检察环节的“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刑事被告人救助”、“特困在押人员救助”三项救助制度。
提高工作效率。为增强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效果,宿迁市检察机关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领导,在救助工作中努力做到“三快”,即对刑事被害人申请快速受理,对符合救助范围、救助条件案件快速审核,报批后救助资金快速发放到位。
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及时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司法救助相关规定的理解形成共识,规范执行。
【关键词】履职担当护航三大发展
服务转型发展。依法批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犯罪32件46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71件90人。起诉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贷款诈骗犯罪75件80人。组织开展“政法护航”专项行动,监督涉企刑事案件4件26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160余万元。
服务绿色发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犯罪148件209人。积极参与骆马湖、洪泽湖水域非法采砂专项治理活动,泗洪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促成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利剑”行动和洪泽湖“双清”行动,驱离非法采砂船100余条,摧毁非法采砂机具200余台。
服务创新发展。依法起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19件31人。立案查办挪用2000余万元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犯罪案件。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靠前服务沭阳颜集、宿城耿车等全国知名“淘宝村”,护航“淘宝村”依法经营。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说法”微信群已有150余名淘宝店主加入,检察官答复各类法律问题80余次。
【关键词】反贪有亮点
办案力度大。2015年,共立案查办贪贿案件58件91人,升幅在全省居前;查办处级干部要案6人。
【典型案例】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葛志健(正处职)涉嫌受贿犯罪案
葛志健在担任宿迁市卫生局局长,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提起公诉。
办案结构好。查办科级以上干部30人,占比33%,居全省前列;查办百万元以上案件16件24人。
【典型案例】中共泗洪县梅花镇党委原副书记、泗洪县梅花镇人民政府原镇长王永(正科级)涉嫌受贿犯罪案
2009年至2014年,王永利用担任泗洪县重岗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梅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人民币110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目前该案已提起公诉。
专项工作成效明显。开展国企国资、民生领域“两个专项工作”,得到市委魏书记批示。共查办52件76人,占89.7%,开展查办水利水务、残疾康复资金、财政资金监管、村镇建设等四个领域“小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典型案例】宿迁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主任任庆华等涉嫌贪污等犯罪案
任庆华在担任宿迁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副主任、主任兼宿迁市惠耳听力语言训练中心法定代表人期间,安排宿迁市惠耳听力语言训练中心主任卓环香虚列伙食费套取资金,共计套取人民币6万余元,后二人将上述资金私用。任庆华还涉嫌其他贪污、受贿犯罪。目前该案已提起公诉。
【关键词】反渎更有力度
严肃查办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件3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件。例如宿豫区商务局原局长柏利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沭阳县韩山新城管委会主任孙延斌等4人非法拘禁案等一系列重大有影响案件。此外,还承办了省检察院交办的一起正厅级干部滥用职权、受贿大要案件。
【典型案例】宿豫区商务局原局长柏利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柏利在担任宿豫区商务局局长兼粮食局局长期间,在未取得相关用地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新建曹集乡新粮库。后被依法强制拆除,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约400万元。利用担任宿豫区商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私自将公款10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其中,52万元尚未归还;将公款10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0万余元,收受贿赂17万余元。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严肃查办一批科级干部和司法人员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科级干部8人,查办司法人员6人。
【典型案例】沭阳县韩山新城管委会主任孙延斌等四人非法拘禁案
2014年10月29日10时许,沭阳县韩山新城管委会主任孙延斌、副主任宋承社等人在从事韩山新城拆迁工作中,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伙同他人冒充公安人员强行将被拆迁户洪某某从租住处带至沭阳宾馆房间看管,期间采取用头套将洪某某头套住,用布条、胶带将洪某某手脚捆绑等行为,并实施殴打、辱骂,逼迫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来,洪某某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答应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直至2014年12月1日才被放回家。洪某某被非法关押共计33天。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积极开展专项查办工作。贯彻上级部署开展查办民生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开展查办资金补贴领域、司法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两个小专项行动”,共查办小专项案件3件9人,例如耿某某等二人玩忽职守、造成国家补贴资金165万元损失案。
【关键词】让民生工程远离职务犯罪
为保障三台山森林公园建设顺利实施,宿迁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针对发现的职务犯罪隐患向工程建设指挥部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增加现场监督管理力量,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监理人员等“六类”人员适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活动,落实相关预防制度等建议。
三台山建设工程指挥部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带领“六类”人员到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加以整改落实。例如优化调整管理人员结构,大幅增加景观部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对一人核查工程进行复核;强化对监理公司的管理,出台管理考核制度;制定《“六类”人员警示教育制度》和禁止接受施工企业宴请等“五个禁止”;设立指挥部检察工作站等。
【关键词】“两法衔接”更加紧密
“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超越行政执法范畴、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从一般行政执法中分流出来,由司法机关予以刑事追究,在此过程中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主体相互协作、配合及监督的工作制度,是中央为更好地落实依法治国而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去年以来,宿迁市检察机关采取积极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目前已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5个,初步实现了市检察院与宿城区检察院、宿豫区检察院的互联互通。行政机关接入平台107家,备案信息录入560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2次,走访行政执法机关67家,查阅台账300余册,建议移送涉罪案件17件18人。
【关键词】涉案未成年人保护更周到
宿迁市检察机关连续三年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以“青春有梦、法律护航”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未来计划”活动。该活动获全市共青团工作十大创新创优成果奖,2015年入选宿迁市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因工作突出,在2015年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该活动开展以来,由承办人、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志愿者通过个别交谈、集体游戏、专家授课等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50余次,定期组织观护对象开展公益劳动30余次,定期邀请专家为观护对象授课辅导30余次,共帮助9名涉案学生重新入学,7人顺利就业,为15名观护对象提供救助资金达10万余元。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获评全省“巾帼文明岗”,宿豫区检察院“成长沙龙伴我行”系列活动荣获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
【关键词】诉讼监督“掷地有声”
为有效促进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履行人民检察院的诉讼监督职能,市检察院制定诉讼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汇编证据审查百问等,积极开展“诉讼监督专项工作推进月活动”。2015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8件、追加逮捕7人、追加起诉20人,提出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1件次;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0件;依法纠正漏诉20人,同比增长25%;提出抗诉案件5件,其中4件抗诉意见已被采纳。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沭阳南关医院暴力伤医案被最高检选作涉医典型案例发布。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宿迁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审查起诉期间,公诉人严把证据关,并对庭审中被告人和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意见作了风险研判,沭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在法庭教育环节,重点就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暴力伤医案件做了社会原因和犯罪原因分析,以案说法,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刑事执行监督有突破
实现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零的突破,立案查办监狱民警受贿案件1件,并对行贿人进行立案侦查。
共审查减刑提请849件,提出检察意见49件;审查假释提请186件,提出检察意见2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提请18件。出庭监督减刑案件35件,假释案件15件。审查减刑裁定807份,审查撤销减刑裁定2份,审查假释裁定141份。
以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针对监外执行监管行为不当书面提出纠正意见
【关键词】改革推进“阳光检务”
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检务公开改革试点单位。为确保改革任务在宿迁落地,市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检务公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有序推进检务公开向纵深发展。我市检务公开经验先后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其中,沭阳县检察院作为全省六家代表之一当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作汇报,获充分肯定。
重点公开案件信息。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37条、案件程序性信息9532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775份。
丰富检务公开渠道。建成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设置电子触摸显示屏、滚动字幕显示屏与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联网并行。依托派驻检察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延伸公开触角。坚持每年开展“检察一日行”、“检察开放月”、“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邀请有关人士“零距离”体验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着力打造新媒体平台。积极顺应“互联网 ”新形势,依托宿迁检察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建成网上为民服务大厅,建立专门针对律师、企业、代表委员等群体的QQ群、微信群,定向提供查询预约和咨询服务。开通宿迁检察官方微博和微信订阅号、头条号。
【关键词】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扩大监督范围,将职务犯罪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司法活动纳入监督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监视居住措施适用2次、职务犯罪涉案财物情况3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3次,参与公开听证、公开答复8次。在全省率先对“职务犯罪其他未立案涉案人员”情形开展监督,并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对4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我市相关做法多次被省院转发,并在全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座谈会上交流发言。
【关键词】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扎实抓好规范司法学习教育,深入排查司法不规范问题,着力整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召开15场典型案例剖析会,对90个案例进行逐一剖析。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二版头条、《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
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市检察院2次否决县区检察院拟不许可会见意见,有效保障律师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中央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出台工作细则、设立专用账户、建立专门台账,共规范处理涉案钱款576万余元、涉案物品296件,无一起涉案财物来信来访发生。紧盯司法不规范行为发生原因,健全案件质量监控、防范、纠错机制,先后出台规范司法制度12项。
【关键词】在省级业务竞赛中成绩优异
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业务技能对抗赛中,2名干警分别被表彰为十佳侦查员、优秀侦查员,市检察院反贪局获得团体三等奖。
在全省未检业务能力测试活动中,团体总分排名全省第一,4名干警个人名列全省前十。
在全省检察机关民行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
在首届全省未检业务竞赛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同时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和优秀实务能手。
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1名干警获评业务标兵(笔试成绩第一),1名干警获评业务能手。
【关键词】2016年检察工作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推进,更加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保障和促进“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