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19:33:44来源:法律常识
连日来,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律师阅卷成为一大难题。为解决此难题更好保障律师阅卷权,红古区依据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规定》要求,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和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律师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查阅案卷材料服务,最大程度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在疫情防控期间,红古区检察院案管部门收到互联网阅卷申请4件,对律师互联网阅卷,全部申请于当日完成审查,当日处理。对符合阅卷条件的4件申请通过互联网阅卷系统向律师传递卷宗数据后,律师成功完成数据接收4件,反馈回执率100%。
甘肃省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自今年10月正式启动后,红古区检察院及时进行部署,闻“令”而动,对律师互联网阅卷相关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加大学习培训、迅速熟练系统、切实掌握操作流程,并要求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切实提高站位,将互联网律师阅卷与“我为群众办实事”联系起来、结合起来,确保互联网律师阅卷工作“开好头”。事实证明,通过前期培训实练为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互联网阅卷打好了基础。
自系统上线以来,红古区检察院律师接待岗位工作人员每日登陆12309服务管理平台,及时查看互联网阅卷申请情况,对当日收到的阅卷申请当日完成资格材料审查并根据情况正确完成处理,对不纳入互联网阅卷范围的案件或因律师不熟悉操作规程导致申请未通过审查的情况,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律师,沟通解决阅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其重新规范操作,以保证申请律师正确完成互联网阅卷操作。
互联网阅卷工作是检察机关切实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举措,是构建良好检律关系的具体体现,也是在防疫时期切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红古检察努力实现将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变为“一次也不用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