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00:08:14来源:法律常识
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有何新举措?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3月30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彭国军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践行宗旨 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在践行法治为民、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方面,省司法厅如何发挥统筹作用,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
“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和公平正义的期待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彭国军表示,全省司法系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立足司法行政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高效履职尽责;又统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通过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实现法治为民、服务为民的宗旨。去年,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7.77%,再创历史新高。
对于近期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彭国军作了简要介绍,以最贴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为例,全省司法系统注重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功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推进网络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2022年铺设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1.7万台,实现了村、居委会全覆盖。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访问量达361.7万次,提供法律咨询51.5万条,12348热线平台接通法律咨询30.5万条,实打实地为群众提供了立体式、全天候、一站式免费服务。就群众普遍反映的“办事难、材料多”等问题,云南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省分两批公布清单总数125项、办件量达182万余件。强化“科技创新+政府革命”,“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人数已经突破2700万,办件量达1.27亿件,“游云南”App累计服务游客超4.2亿人次,极大便利了群众。同时,对有特定法治需求的人群,云南省畅通特定群体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完善矛盾纠纷与法律援助化解机制,推进民事法律援助服务形式多元化,全面推行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最多跑一次”。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9万余件、司法鉴定委托事项13万余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84万件,为群众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2.5亿元。
彭国军表示,今年,全省司法系统将一如既往加大工作力度,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多维推进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石林彝族自治县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蔡经理这几天遇到了烦心事,公司开发管理的小区中购买法拍房的新业主存在物业、水电等欠费问题,新业主拿到房产后不愿意补缴,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为了能尽快解决问题,蔡经理来到石林县鹿阜司法所,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
不论是矛盾纠纷调解还是进行法治宣传,司法所大量的工作都需要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去开展,但鹿阜司法所只有3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的初步沟通不得不通过电话等方式在工作外的时间来进行。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矛盾纠纷逐渐增多、纠纷类型日益复杂,这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司法所人员偏少,成了制约司法所职能发挥的最大因素。一些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希望上级部门多给予政策支持,让更多年轻的调解员加入到队伍中来。
“当前,云南省基层司法所确实存在人少事多的问题。”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唐正平介绍,全省有1432个司法所,实现了所有乡镇和街道全覆盖,但是全省司法所在职在编人员仅有2220名,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方式,又增加了1749名辅助人员。目前,全省司法所所均人数只有2.77人,和全国3.8人的平均水平相比少了26%。另外,司法所人员力量不平均也是普遍情况,在广大乡镇地区“一人所”“两人所”的情况很常见。随着司法行政机构改革重组以后,司法所的职能又有了很大的拓展。目前,全省司法所还要管理3万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20多万名刑满释放人员,每年还有18万件矛盾纠纷需要调解,日常还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等专项行动。
“按照司法部的最新规定,司法所要承担11项职能,还要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人少事多、无人办事的情况在基层普遍存在,这严重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唐正平介绍,今年,司法部在全国选择了云南等6个省(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云南省也把这项工作列入了云南省政法改革的事项之一。省司法厅将以开展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为契机,努力探索云南司法协理员的经验制度。目前,云南省正围绕司法协理员的岗位职责、准入条件、招聘方式和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在此基础上再研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及其他措施。
同时,全省17万人民调解员,绝大部分都是兼职,专职的人民调解员只有8000多人;而且这些调解员年龄多在50岁以上,有大学学历的人很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积累,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但调解员的工作经费保障还是偏低,导致调解员的积极性不高。下一步,云南省将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案件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以案定补”补贴发放和动态增长机制,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积极性。
回应关切 强化司法责任担当
“请问是不是行政机关的所有行为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何行使行政复议权,才能最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女士打进电话咨询。
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刘纯介绍,化解行政争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解决。为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和事项,其中列举了11类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当前,《行政复议法》还在进行修改,修改以后可以提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和范围将越来越宽。广大群众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申请和证据、证明材料。如果有需要,可以依法委托律师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的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
“我开了一个土特产店,但最近经济很困难,未能按约向供货方支付8万元的货款,因此被告上了法院,也没有钱请律师,请问能否申请法律援助?”杜先生打进热线咨询。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红表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对象是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由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向有关部门核查。其次,杜先生所申请解决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中的经济支付纠纷事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法律援助事项,不符合法律援助受理的范围。
对于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满足的条件,马红作了进一步介绍,一是请求事项要属于法律援助受理案件范围;二是申请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必须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三是要有证据能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杜先生所申请的问题虽然不符合法律援助受理的范围,但是根据应援尽援、应帮尽帮的理念,仍然可以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杜先生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也可以前往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值班律师团队和法律服务团队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
作者:李翕坚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