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03:08:23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两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特别邀请了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大学法学教授及知名律师等5名听证员。
会上,听证员认真听取了申诉理由、原承办单位认定事实及证据,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在全面了解案情基础上,经过独立评议后,形成了听证意见。
通过听证会,承办人将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参考听证意见,最终做出处理意见。
公开听证,不仅保证了办案质量,更提高了工作效率,是我市检察机关探索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雅君、各基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以及市院控申处全体人员参加了听证会。
小贴士
哪些人可以成为听证员?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一款:人民检察院进行公开审查活动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人民调节员或者申诉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员以及专家、学者等其他社会人士参加。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供稿:李艳军 编辑:王延威
制作:刘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