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08:40:29来源:法律常识
7月16日,和龙林区检察院会同和龙市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积极运用“检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作用,成功促使一起因醉酒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达成和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件情况
在该起轻伤害案件中,薛某与荆某二人在薛某的弟弟家相约饮酒,喝醉的荆某与薛某的弟弟发生争执,相互撕扯,薛某怕弟弟吃亏,便与荆某发生打斗,造成荆某轻伤二级。鉴于薛某与荆某有亲戚关系,和龙林区院在审查案卷时,发现该案符合适用“检调对接”机制的条件,且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于是主动介入,联系双方当事人,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和要求。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后,双方当事人主动提交了申请调解书,申请检察机关调解。该院将相关法律文书移送至和龙市司法局及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调解。
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在熟悉案情和了解双方系亲戚关系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检调对接机制,现场释理说法,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和普法说明。最终,荆某表示谅解,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此
案的成功调解,不仅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也使得受损的亲戚关系得以修复,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文稿丨潘晴 图片丨隋先锋
编辑丨殷玥瓛
审核丨李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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