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09:33:22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11月16日讯(通讯员 姜海波 记者 陈咏)今年上半年,宝应发生一起10岁男孩随父亲去浴室洗澡,意外掉入开水池被严重烫伤的事件,在当地备受关注,孩子的伤情也牵动众人的心。16日,宝应县司法局通报了事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孩子目前已经基本康复,经宝应调解中心帮助下,孩子家人争取到了应得赔偿。
今年上半年,宝应县山阳镇发生一起不幸事件,年方10岁的小鑫鹏随其父到浴室洗澡过程中,意外掉入滚烫的开水池中。事故造成小鑫鹏全身七成面积特重度烫伤,在医院躺了数月。
据了解,小鑫鹏重度烫伤后,经历过多次手术,并曾面临严重的并发症风险。救治过程中,浴室老板开始只同意垫付3万元,从四川阆中来宝应谋生的父亲,既要照顾伤重的孩子,又要兼顾生计,倍感压力。半年多来,孩子爸爸一直忙于孩子的看病,直到不久前才腾出手来处置理赔问题,伤情鉴定、律师诉讼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虽然有好心人愿意帮扶他们,但诉讼对于他们来讲,仍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前不久,有好心人指引小鑫鹏一家找到宝应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中心负责人立即委派长期从事一线司法工作的专职调解员孙思宏帮助追偿。孙思宏接手案件后,多次与山阳镇司法所、小鑫鹏父母、浴室负责人张某接触,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细节。在约谈张某的过程中,孙思宏从法律义务角度详细解读了案件事实,说明诉讼对浴室今后经营可能带来的影响,促成张某从一开始的迟疑观望转为积极配合调解,主动参与解决问题。
双方见面调解之初,交涉并不顺利。张某坚持认为,监护人有照料孩子的义务,而且自己一开始就支付了3万元医疗费,后来也一直在想办法给小鑫鹏筹钱,陆陆续续给付了4.7万元,已经无力负担了。
“面对一个年仅10岁的重伤儿,谁也不该无动于衷。我必须给当事人讨个公道!”孙思宏告诉记者,他拿出有关小鑫鹏的申诉材料给张某看,并让他换位思考:一个十岁的孩子掉到七八十度高温的水中,浑身裹着纱布在病床上受到疼痛折磨,作为经营场所负责人是否应当开脱责任?他还调出现场的取证材料,进一步展开说服:“小热水池上面没有安全提示,也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难道不是造成小孩失足落水的重要原因吗?”他提醒张某,浴室经营没有尽到提示告知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就是违反了法律,张某理应为未尽到义务承担责任。如果走诉讼途径,不仅耽误了大家的时间,消耗了精力,而且最终诉讼费、律师费还是要责任人承担。
凭借严谨说理和实事求是地分析,张某主动表示,愿意在保证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的前提下,设法再凑钱赔偿小鑫鹏家人10万元。对于这个结果,小鑫鹏家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