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5 16:48:00来源:法律常识
10月31日上午,镇平县召开涉企案件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新闻发布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其武,县法院院长杨永安,县检察院检察长蔡春源,县司法局局长刘智兴,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峰出席新闻发布会。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其武介绍镇平县涉企案件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情况。近年来,全县政法机关把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在健全工作机制、严打涉企犯罪、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提升涉企办案质效、优化涉企服务等方面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拓展了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度和广度。企业权益保护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能否在镇平“安家创业”和兴旺发达,也关系到镇平的高质量发展和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为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了这项司法联席会议制度。
《涉企案件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实施,一是有效破解了政法各单位在涉企案件办理中信息共享不畅、执法裁量不一等短板问题。二是政法各单位可以有效会商解决涉企案件如何配合协作、如何有效对接服务、如何高效办理等关键节点的处理程序和方式,搭建起政法单位之间的良性沟通平台,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坚决防止和反对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全力为企业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三是促使各政法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公权力守信践诺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下一步,县委政法委和县政法各单位将持续以改进工作作风为牵引,以深入落实《涉企案件司法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继续在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优环境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更加便捷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和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取信于广大群众、取信于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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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法院院长杨永安答记者问。
问题:对于恶意诉讼,我的理解是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手段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那么法院在预防涉企案件恶意诉讼方面是如何做的?
答:恶意诉讼,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明知没有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但出于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故意提起诉讼的行为。在预防涉企案件恶意诉讼方面,镇平法院的做法是:一是审慎、妥善处理涉企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在接受“查、冻、扣”申请后,除特殊情况外,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四十八小时内经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作出裁定后实施。实行专家“会”查,对于可能涉嫌恶意诉讼案件,及时召开审判委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打破部门局限,凝聚集体经验,为恶意诉讼防治提供智慧支撑。二是着力优化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通过组织开展巡回审判、法官讲法、新闻发布会、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规范、指引功能,大力弘扬诚信理念,鼓励企业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参与市场竞争,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诉讼。
下一步,镇平法院将依照涉企案件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对涉企民事纠纷案件实行提级审查,对于可能涉嫌恶意诉讼的案件,由案件承办人提出个人意见,经主管副职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后,邀请其他成员单位参与谈论,由相关单位根据业务指导意见或惯常标准,提出拟处理意见后决定。
镇平县检察院检察长蔡春源答记者问。
问题:我们注意到,《涉企案件司法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明确指出,要依法依规审慎处置涉企案件,切实保障企业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切实帮助企业提升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检察院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上述规定落到实处?
答:在依法依规审慎处置涉企案件上,检察机关主要是改进办案方式,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降低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的影响,确保企业平稳运行。一是突出办案重点,依法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优化市场环境。我院充分发挥检察批捕、起诉职能和一体化机制优势,重点打击侵企扰企的寻衅滋事、合同诈骗、非法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今年1-10月共批捕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案件15件21人,起诉24件43人,其中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1件11人,有效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了我县的营商环境。二是切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管理层依法从宽处理,今年1-10月不批捕8件9人,不起诉4件4人,向法院提出从轻量刑建议4件5人。三是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涉企案件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监督企业合规整改,提升其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今年6月份,我院与相关部门联合会签了《镇平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镇平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运行规则》,组建本地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库,加强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及完成情况的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今年我院办理的武汉某企业串通投标案企业合规试点是全省首例跨省监管企业合规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镇平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峰答记者问。
问题:从涉企案件司法联席会议讨论的案件范围来看,主要针对的是在办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对涉案企业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对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请您介绍一下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何做到打击违法犯罪与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结合?
答:建立涉企案件司法联席会议制度,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但是在实践中,有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情节严重的,需要依法打击,站在维护我县经济持续、健康、稳定、高效发展的角度,公安机关需要把握好一定的尺度。
企业违法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近年来,我县办理的涉企案件主要有以下类型: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发票、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金融企业违法发放贷款等。
在涉企案件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前,公安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一直都比较谨慎,对需要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我们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经市局经侦、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后,由南阳市公安局负责人批准才能正式立案。对涉企案件人员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我们原则上对涉案人员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类的非羁押强制措施,对与案件无关的涉案财产一律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安机关办理涉企案件,打击不是目的,主要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合法经营,保障企业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镇平县司法局局长刘智兴答记者问。
问题:对于涉企案件,根据《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要求,司法局应该提供哪些方面的法律服务?
答:根据《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要求,对于需要对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案件,我们制定有力措施,积极参与。一是在镇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证服务接待窗口均设立有中小企业服务绿色窗口,并公布咨询电话,能够第一时间接待涉企案件法律服务,使企业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服务申请。二是根据《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要求,我们及时指派公证人员介入,对采取保全措施的企业财产,事前进行清点,拍照保留证据,相关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过程中,公证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执法监督,及时制止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产生违规行为,对执法人员正常执法行为予以证明,避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受到舆论错误评判,同时,对执行保全措施的企业财产给予现场清点,制作笔录,尽最大努力保护涉企财产的合法化,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三是利用“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合法经营提供“1+N”便捷法律服务时,要求律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把关,促使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避免陷入法律风险。四是在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后,协调律师代理相关企业依照法律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用以解除保全,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五是在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技术人员或企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协调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六是推荐律师加入南阳市涉企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服务涉企案件合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