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2:58:05来源:法律常识
记得2012年广东开展“三打两建”时,有老乡找过来让我帮他们代理案件。我半开玩笑半认真说,你不是与领导关系密切吗?为何找我辩护?我可是刑事辩护里的“技术派”,人脉资源一直是我的短板,没办法保证结果。
这位老乡也是直言不讳,领导让我找一位技术精湛的律师,他们不能直接干预案件,否则就是“保护伞”,律师能提出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就行。我毕竟当时就有十几年社会经验,当然能听懂“领导的意思”。领导是说他们不能直接干预案件,但律师能够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他们可以适当推动一下。我这才发现即使是“只谈法律只讲证据”的技术辩护,也会被人脉资源丰富的“高手”借用。无论是老乡此前不找我还是这次找我,都是“领导的意思”。
这些年政法队伍整顿越来越规范,这就使得传统“找领导就能搞定”没有那么“好用”。领导都是“聪明人”,顶风作案甚至逆水行舟,风险都太大,一不小心自己就“暴露”了甚至“进去了”。找一个业务能力精湛的律师“硬钢”前面“冲锋陷阵”,他们适当推动一下,既能帮助自己的“老朋友”顾及了人情,又能“不违反原则”,这才是“两全其美”。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摆在那里,领导也经得起调查。
当事人与领导关系密切,采取传统模式找一个掮客律师,这其实是最愚蠢的方式,很容易被“拖下水”,舍身救人结果没能救人还害了自己。找一个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律师能够提出有理有据的轻罪或者无罪意见,领导适当帮衬一下不仅表明自己有“青天情结”,也帮助了亲戚朋友。如果律师找不出相应的证据,领导也可以顺势表示为难——知名律师都不能找到案件的破绽,这就说明办案机关逻辑严整无懈可击,我也不好公然违反纪律。律师辩护有理有力,领导可以分去功劳;律师辩护缺乏证据支持,领导也可以趁机“脱身”,不是我不帮忙而是我没办法帮忙。
一些“技术派”律师对“领导介入”的案件心存疑虑,我却不以为然。我们律师只负责“桌子上面的部分”,至于家属那些“桌子底下的部分”的事情,我们不愿意关心也不需要关心。你能通过他人借力,让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写入判决书,岂不更好?律师对于家属“找领导”的各种事情,必须“不知情”。“不询问、不关心、不评价”,这也是律师必要的自我保护。
这些年司法环境在逐步改善,律师的技术辩护也越来越被重视。即使你亲戚朋友在办案机关,你能越过证据越过法律规定上下其手?即使你不担心自己“暴露”,你就不担心你的亲戚朋友被你牵连被你坑害了?你就不珍惜你的亲戚朋友来之不易的政治地位?
人脉资源丰富,遇到案件也需要请律师,所谓“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当然,你的人脉资源也有用处,只是你需要用对地方。
余安平,湖北省英山县人。2001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后长期任教于湖北黄冈中学。2008年辞去公职加盟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2009年开始在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参与发起成立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2014年参与创建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同年获广东省青年律师演讲活动总评审一等奖。2015年获惠州市律师技能大赛法律援助类第一名,2016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刑事讲师、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2017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惠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2018年被惠州市委政法委聘为惠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咨询专家库专家,还被聘为睿信毒品犯罪辩护研究院专家委员。2019年被惠州市律师协会评为“(委员会)优秀主任”,2020年被聘为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导师,并加入惠州市作家协会。2021年获评惠州仲恺高新区“最美村(社区)法律顾问”。
余安平律师积累了大量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无罪辩护成功案例,提倡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组织技术辩护,认为无罪辩护的应该注重“庭前拦截”。办案之余,余律师参与编写了《惠民一家的法律生活》(海南出版社)、《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中国出版集团)、《经济犯罪有效辩护实务经验谈》(知识产权出版社)等著作,单独出版了《三十而律》(光明日报出版社)、《烟雨三国》(四川文艺出版社)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