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3:46:52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张振丽王阳)近日,南召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某军等6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被告人王某军伙同他人,组织近百人在南阳市某区大规模持械斗殴,致多人受伤,逐渐在社会上传播恶名。2004年至2009年,以被告人王某军为首的家族恶势力团伙为攫取非法利益,以河街赌场为纽带,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该犯罪组织逐步由恶势力犯罪集团发展成为以被告人王某军为组织、领导者的层级分明、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开设赌场等共计41项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被害人700余人,获非法利益1100余万元。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各项权利义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历时7天,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南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被告人亲属等200余人旁听庭审。据悉,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阳市涉案人数最多、犯罪事实最多、影响最大的黑社会组织犯罪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