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4:21:47来源:法律常识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高站位,勇于自我革命,在顽瘴痼疾整治上集中发力,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核查,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认真落实“开门搞整顿”要求,邀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我院工作,现将整治成果公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方面
(一)开展谈心谈话情况
按照“六类对象必谈”“六种情况必谈”“六项内容必谈”要求,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做到思想见底、问题见底,把政策讲清楚、把要求谈明白,让“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入人心。累计组织2轮谈心谈话共104人次,覆盖率100%。
(二)开展个人自查情况
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对“六大顽瘴痼疾”等情况开展了4轮自查填报,主动说明问题人数48人,说明问题数158条。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我院积极筹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院党组和3个党支部从6个重点方面开展自我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已全部落实整改。
二、组织查处方面
(一)举报线索核查情况。共收集本院干警主动说明违反“六大顽瘴痼疾”3条线索,成立线索核查专班统一办理,现均已办结,并对干警作相应处理。收受反映其他政法部门线索1条,已依程序移送有关部门核查。
(二)涉黑涉恶案件倒查情况。全面排查本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18件,所发现线索依法依规办理移交。
(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情况。完成了对2018年以来的涉检涉诉信访案件的清查工作。经本院排查处置后,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合理诉求均已作出具体答复及相关处理。
(四)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对424宗重点案件开展交叉评查,发现的瑕疵案件8件,已整改到位。
(五)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情况。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公安机关、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移交违纪违法线索3条,并召开联席会议推进问题的处理。
(六)智能化数据排查。认真比对公安机关立案、移送起诉台账信息与本院立案监督和收案台账。综合运用其他各类数据比对,通过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核查、排查,未发现在办案中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方面的问题。
(七)队伍建设巡查。积极配合市委教育整顿办开展好队伍建设巡查工作,做好选人用人、干部管理等内容的事前自查,落实好问题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建好建强检察队伍。
三、专项整治方面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经过自查及去函有关部门查询。未发现我院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整治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经与司法行政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联合排查,未发现我院干警及其家属有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形。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理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22条,向有关部门发出刑事执行监督意见书3份。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排查出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案件、有罪不究等情形2宗,均按规定移送处理。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经排查我院干警职工自2016年以来离职(退休)人员无从事律师职业情形,1名干警家属从事律师职业,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过问案件、干涉案件处理的情况。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逐一对整治成果作出承诺。
四、建章立制情况
针对“六大顽瘴痼疾”及各类突出问题,制定完善了日常管理、廉政建设、枪支管理、司法为民、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23项有关具体制度,有力堵塞了问题隐患根源,实现了标本兼治、长效长治,全面提升整治效果。
五、成果转化方面
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四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为民办实事”工作措施》。畅通阅卷预约绿色通道,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办好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产类案件,尽最大努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召开联席会议推动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宗;做实公益诉讼护民利,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确保为民服务实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监督检察;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营造防止干预司法深厚社会氛围;主动响应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干警志愿者深入防疫一线,协助疫情防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防电诈宣传、推进挂点村道改造等。
下一步,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制度巩固整治成果,推动查纠整改常态长效,坚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充分展现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总结提升环节工作顺利开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