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4:15:17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鼓励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更好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10月12日,宿迁市司法局、宿迁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宿迁市法律援助补贴使用管理办法》,对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和补贴支付标准进行细化规定: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测算依据更加科学。补贴费用主要包括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时产生的直接费用和基本劳务费用。直接费用包括办案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差旅费、印刷费、翻译费等,基本劳务费用根据本地区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进行相应测算,标准更加灵活,且补贴金额有了进一步提高。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标准更加细化。区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集团案件、终止案件等,在刑事案件中又根据案件所处阶段分别确定了不同的标准。对于民事案件每件支付1200-1800元,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支付1000-1500元,审判阶段刑事案件按照每件1200-1800元的标准进行支付,确保每一起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可以根据相应的工作量,获取相应的补贴,进一步提高律师办案积极性。
新的补贴办法涵盖内容更加全面。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逐渐深入,包括新增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制度等,法律援助提供的服务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新《办法》将新增服务形式产生的补贴费用进一步明确,确保值班律师制度、认罪认罚制度落实到位。(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