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8:27:37来源:法律常识
我前三天写过一篇文献如何完善委托代理合同预防与委托人发生纠纷的文章。我今天终于实施了我的设想,与委托人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的附件。
我自己非常愿意研究如何做律师?如何与委托人签订公平合理的合同?如何预防律师与委托代理人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尽管威海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在2014年、2015年给各律师所出具了相关案卷的范本。我的律师事务所一直使用的这个范本。我感觉到这个范本比较规范,但是里边尚不够细化,我就不断对这个范本进行修改、补充。但是造成了我自己的文本过长,大约有八页,将委托代理合同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的有关事项也写了进去。所以再没有采用,后来一直采用的司法局提供的范本。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文章后,有了构思,就想实施。可是我担心客户是否能够同意?正好今天有个客户过来办理案件,我把附本的意思告诉了他,他非常愿意接受。附本体现了如下几项内容:1、代理费的计算构成方面;2、客户单方面解除合同及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律师收费的具体情况;3、客户对律师违法执业投诉的事项及各级司法局律师协会的电话;4.履行委托代理合同纠纷解决的法院途径,属非律师违法执业事项。5.客户乱投诉,客户需要对律师所赔偿五万元,对律师赔偿五千元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乱投诉的标准。6、客户在网络上及其他方式对律师所及律师名誉损害的赔偿比照乱投诉行为的赔偿。
我觉得律师所、律师与客户之间详细规定权利义务关系,有利于防止发生纠纷。督促双方切实履行合同,有利于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给对方一个乱行使权利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律师依法执业不怕投诉,乱投诉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